
这张拍摄于1962年5月的照片显示,中国难民在香港排队领餐。在由中共“大跃进”政策引发的饥荒期间,有14万至20万人非法进入香港。(图片来源:AFP via Getty Images)
在中国灾荒史上,“逃荒”是穷人在生路断绝时最后的自救方式。如果人们在家乡没有饭吃,便投亲靠友,或沿着河道、官道、铁路往有粮之处去;求工、讨饭、典卖衣物,甚至携家带口流徙千里。无论是明清的黄河水旱灾害,还是民国时期的华北饥馑,地方社会虽然冷酷,至少仍承认一个朴素的常识,人总得设法活下去。
抗日战争最艰苦的1942年,河南大旱并爆发严重饥荒,大批灾民沿陇海铁路、平汉铁路等交通线外流。在战争、交通困难与政府财政窘迫的条件下,饥民离开灾区寻找食物,仍被视为需要救济和疏散的对象,而不是必须加以消灭的“社会问题”,当时,蒋介石下令铁路不得向河南饥民索要车票。
然而,中共建立起统购统销、户籍与城市粮食定量供应相互扣合的制度以后,1953年,政务院发布《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同年,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制度开始把城市居民的口粮与户口、购粮证联系起来。1956年至1957年间,中央和国务院又连续发布多份限制农民进城的文件。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形式规定:农民由农村迁往城市,须持城市劳动部门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迁证明,才能办理迁出手续。也就是说,农民不能随便进城找活路。
不准人迁户口,而人们没有户口就没有口粮。城市粮食是计划供应体制,不能自由购买,没有城市户口、没有迁移证件的人,往往也无法取得定量供应。于是,农民一旦离开公社,纵使设法走到城市、工矿区或铁路枢纽,也未必能以劳动换得食物。国家把人口身份、居住资格、就业机会与粮食供应环环相扣,农民被束缚在农村,被排除在城市配给之外。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将这一制度推到最残酷的时刻。1959年春荒出现后,外流农民迅速增加。据当时中央文件所引各地不完全统计,河北、山东、河南、山西、辽宁、吉林、安徽、浙江、湖北、湖南等省外流农民约达300万人。这些人并非所谓游手好闲的“盲流”,而多是因公共食堂断炊、口粮不足、家中已无可食之物,才被迫携老扶幼离乡求生。1961年凤阳干部检讨材料中便承认,有些农民外流,是因为“食堂停火没有饭吃”;哪个愿意离开家呢?没有办法才外流”。
但是,政权面对这一求生潮,优先处理的不是如何让饥民活下来,而是如何使饥民不要出现在城市、车站与交通线上,不要让饥荒的规模被外界看见,更不要使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的神话在流民潮中破产。1959年2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3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再发《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紧急通知》。文件明令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再招用流入城市的农民;已招用而不符合条件者,原则上也要“动员”返乡。文件并要求在外流严重地区的交通要道进行劝阻,对已流入城市、工矿区而未找到工作的农民,组织临时机构“收容和说服动员”,尽快遣返原籍;同时反复重申“没有迁移证件不准报户口,没有户口不供应粮食”。
饥民不能在原籍获得足够食物,逃到城市又不能落户、不能买粮、不能就业,最后还要被收容并送回原来挨饿的地方。“遣返原籍”,是把人重新送回口粮早已断绝、公共食堂早已无米的村庄。
到1960年,外流人口更多,各地的控制也随之升级。火车站、码头、公路、渡口成为拦截饥民的前线,一些地方以民兵设卡、封锁村口、严查渡口,阻止农民离开。饥民为逃避拦阻,只能改走小道、夜行,甚至攀爬货车。1961年,内务部、公安部更提出以铁路交通为中心限制人口自由流动,要求严格查票、查粮票,防止无票乘车、爬车,必要时增派武警甚至请驻军协助,中共以国家机器堵截逃生通道。
更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收容遣送”并非后来1982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意义上的正式全国行政法规;但在1960年至1961年,城市收容遣送站、接收站与中转站已迅速铺开,对外流人口实施收容、转送和遣返。1961年1月的《城市收容遣送站工作方案》甚至规划了收容站、接收站、中转站三级网络。仅江苏11个收容遣送站,自1960年至1961年1月就处理流动人口52万余人次,其中被收容者逾24万人次。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无数被当作“流动问题”处置的饥饿农民。
收容站的实际状况也远非官方文件中承诺的“解决临时食宿”。有当事人对多个收容站的描述称,九江站将人关在破庙中,没有床板,人只能睡在潮湿土地上;门被锁住,角落里放着粪桶。南昌站则是漏雨的茅草棚,食具不足,卫生恶劣。另有材料显示,郑州遣送站在1960年发生严重违法虐待,内务部文件记录有大量工作人员违法乱纪,并称当年1月至9月有246人被折磨致死,其中5人被活活打死。对于已在饥饿与疾病边缘的人而言,收容站哪里是救助站,简直是另一道死亡关口。
在河南信阳地区,大饥荒暴露后,地方当局立即将“人员外逃”视为必须消灭的政治问题。据相关史料整理,信阳地委曾要求“限期消灭人员外流”,村干部与民兵在路口、渡口堵截,城镇机关和工厂不得收留农村来人,并设置收容所和监狱。逃荒者被没收财物、殴打、拘捕乃至饿死于羁押场所,“消灭外流”在基层成为政治目标。
饥民一旦出现在车站、城市街头、外省公路上,便会“破坏”“大跃进”丰收、人民公社优越与社会主义幸福生活的宣传。因此,饥民被命名为“盲流”,逃荒被描述为“不安心农业生产”,求生被怀疑为破坏秩序,向外界求救则可能被政治化为“反革命”。
安徽凤阳农民王家来在1961年批判原县委书记的会议上所说的一段话,揭穿了这种制度性残酷:“我们大队原有五千多口人,现在只有三千二百口人了。日本鬼子来了我们也没死这么多。那时我们还能跑,一九六○年我们哪儿都不能跑。我家六口人,死掉四口……”战争中的百姓尚可逃难;在和平年代、在号称代表农民的政权之下,农民却被户籍、粮票、民兵哨卡、收容站和遣返制度困在饥饿的原地。
中共宁可让民众饿死,也不让人逃荒。中共为掩盖大饥荒,把人祸说成“三年自然灾害”;把浮夸征购造成的断粮说成“大丰收”;把逃荒求生的农民污名为“盲流”;把揭露饥饿、向外求救者视作“造谣”与“反革命”;再把责任推给苏联撤走专家和所谓“逼债”,目的只是为了掩盖历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