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中为何要撰写《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
王建中是何许人也?他是把刘晓庆送上法庭的人。2002年刘晓庆因税务问题入狱,据说是王建中与一个叫李虹的女子举报的,这是真的吗?
王建中1955年9月出生于南京一个军人家庭,15岁入伍,拥有20年的军旅生活。他在部队从事文化宣传工作,退伍后在南京创办文化公司,是南京演出策划领域的“三大巨头”之一。
1995年,刘晓庆在朋友的饭局上遇到了王建中,对方非凡才华引起了她的注意。同年在刘晓庆的邀请下,王建中离开家乡南京,追随刘晓庆到北京,成为她的经纪人。
不过,刘晓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王建中是她的经纪人,说他只是自己公司发行部门临时聘用的经理。
王建中在接受采访时,坚称自己是刘晓庆的经纪人,还担任刘晓庆公司制作的电视剧《火烧阿房宫》的发行人,并承包了刘晓庆公司的发行部。
《火烧阿房宫》一剧卖得很好,为刘晓庆公司带来了丰厚利润。两人有过愉快的合作期,经常一起出席公众活动,甚至外界还传言他们是一对情侣,
但然而,到了1998年,刘晓庆与王建中却闹翻了。
2001年8月,王建中撰写的《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
原来王建中在刘晓庆的公司打工时,与郑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行战略合作。刘晓庆觉得王建中身在曹营心在汉,便于1998年6月24日将他解雇,扫地出门。
王建中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从刘晓庆的公司出来后,一直在等她的电话,但她从未与我联系过。我给刘晓庆打过3次电话,她也都敷衍我。
王建中,认为自己为刘晓庆的公司发行《火烧阿房宫》一剧,应提成发行费1000万元,但刘晓庆只支付他77.5万元。
2001年3月,王建中在北京市最高法院起诉刘晓庆,向她追讨欠自己的1000万元。
王建中一边与刘晓庆打官司,一边撰写《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
2001年8月,王建中撰写的《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了,在娱乐圈引发震动。该书成为当年的畅销书,刘晓庆的人设坍塌。
2001年9月,刘晓庆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王建中,向其索赔480万元。
王建中不服,在南京一家法院状告刘晓庆及其妹夫靖军侵犯自己的名誉权,索赔500万元。
2001年11月,刘晓庆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向王建中、光明日报出版社及销售单位索赔100万元,并要求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随后,王建中名下的财产全部被冻结了。
2002年5月,刘晓庆因税务问题被羁押。她的妹夫靖军被逮捕,刘晓庆的妹妹刘晓红被刑事拘留。
刘晓庆在北京秦城监狱被羁押422天,2003年8月16日才被取保候审。
刘晓庆出狱后,在接受采访时说:税务事件从头到尾就是王建中与李虹对我的打击和报复。对于入狱前后,她在自传《人生不怕从头再来》中有做有详细的记录。
王建中在接受采访时,否认自己举报刘晓庆,他说刘晓庆出了这么大的事,他的心情很复杂。他还向媒体表白:我在刘晓庆的公司只负责发行工作,对她的税务问题一点不了解,外界都以为我举报刘晓庆,这是误解。
刘晓庆。(以上图片皆为:网页截图和微博截图)
《京华日报》记者在采访王建中时,问:出版《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你拿了多少钱?
王建中回答:我一分钱稿费也没拿到,书出版后被法院查封了,出版社以此为借口,不给我付稿费,现在社会上流传的书都是盗版的。
王建中还表示:刘晓庆出狱后,我还要与她打官司,追回自己应得的利益。
等到2003年刘晓庆出狱后,王建中并没有与她再对簿公堂,两人那一页算是翻过去了。
刘晓庆与王建中之间的恩怨,终归风流云散。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冤家宜解不宜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