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批斗会(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看中国2025年2月11日讯】1957年的反右运动,是党外党内同步进行的。除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外,还涉及中共党内相当数量的高干,也在这场运动中,纷纷落马,被戴上了右派帽子。
这一年的12月13日,浙江省省长沙文汉,副省长杨思一,省检察院检察长彭瑞林,省财贸部部长孙章录等被打成右派分子,开除党籍,定性为反党集团。
对沙文汉的处分,源于他批评省委内部民主生活不够,省委与省政府之间缺乏明确分工,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情况。其他人的问题,则多半是对1955年夏季农业合作化反“右倾”持有不同意见,少数人是对1958年的“大跃进”有不同看法。概括而言,他们都是不愿意随风起舞的人。
仅仅一个月后,安徽省委也把副省长李世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检察长杨效椿,省副检察长李锐,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陈仁刚等人开除党籍,打成反党集团。
安徽省委给李世农列出的罪状是:1957年大鸣大放期间,公然攻击省委的反右倾方针,否定反右成绩,叫嚣:“反右发生了偏差,省委要负主要责任。”还散播说“合作化后,已经没有两条道路的斗争”了,现在经济基础已经改变,今后的斗争只是“新旧思想的斗争”等等反动谬论,企图以此取消阶级斗争,取消无产阶级专政。这么多项罪状叠加起来,一顶右派帽子简直算是轻的。至于其他人被划成右派,则各有各的罪行。
继安徽之后,是青海省委揭发批判已被打成右派分子的省长孙作宾,作出的处分是将其开除出党。
青海省委给孙作宾列举的“罪行”主要依据是:反对对畜牧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主张“采取别的方法,不走合作化道路而解决牧业区的私有制”,“利用1956年中央指示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乘机向党进攻”,俨然以“统战专家”、“少数民族的救星”自居,污蔑省委“不管大事”,“不管民族政策,企图推翻省委领导”。这最后一条“企图推翻”,可谓罪莫大焉。不划你的右派划谁的右派?
随即,1958年2月,甘肃省副省长孙殿才,银川地委第一书记梁大钧,省委秘书长陆为公,民政厅副厅长刘余生,司法厅副厅长王新潮,银川专员曹又参等人被开除党籍,认定孙殿才等人结成了一个右派集团。
将这些人打成右派集团的依据是:孙殿才视察银川、吴忠地区时,只听地主、富农和一些右派分子的反映,代表那些人把合作化诬蔑得一无是处,甚至造谣说:“银川种了六万亩棉花,百分之九十没有希望”,“京祖一零七(水稻良种)连种子也收不回来”,“复种的庄稼都没结籽”。说社员“没钱买油盐洋火,几家子点一盏灯”,“拉双轮双铧犁,把妇女们身体搞坏了”。这样的言论,与其说是在污蔑,不如说更像在关心民众疾苦。
这个集团的其他成员也是如此,说“500万亩水地是600条人命换来的”。“增产26亿斤是省委虚报成绩”,讽刺省委对1956年工作的估价是“阿Q精神”,“秃子头上没毛,还怕人家说光”。
在羊群入社问题上,孙殿才、陈成义等人拼命反对省委的意见,硬说羊群不是“生产资料”,而是“生活资料”。孙殿才在视察银川、吴忠途中,到处指责下边羊群入社搞得太快了,折价太低了,自留量太少了,分红比例太低了。并且命令县、区党委限时给有些地主、富农退回羊子。主张“三、四十只以下的羊群不入社”,入社时“三百只以下的户自留百分之五,三百只以上的户自留百分之十”,“不论大小,平均折价绵羊每只十二元,山羊每只八元”(高于当时一般折价一倍多)。对于分红比例,认为应该由三七分(私三社七)、四六分提高到五五分。
对于银川地区的单干户“不卖粮、不交公粮、不出义务工、不开会、不挖渠、不买公债、不交水利费、不管国家大事”等现象,作为银川地委第一书记的梁大钧不仅不加过问,而且不同意省委进行批判。并提倡私人跑运输,做买卖。在他的“社开大片、队开中片、社员开小片”和“胶轮小车拴一辆,挣下钱来归自己”的口号鼓舞下,资本主义在银川专区一度自由泛滥。有些社员私人开荒十多亩,有些社员拆了房子买胶轮车跑运输。
在此之后,1958年4月,河北省委认定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刘洪涛,省委候补委员、省工会联合会主席杜存训是隐藏在党内的右派分子,毫不手软地将两人开除党籍。
时间进入5月,云南省委指控省委组织部部长郑敦、副部长王镜如结成反党集团,决定开除两人的党籍。
6月,河南省委将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省委书记处书记杨珏,省委副秘书长王庭栋等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潘复生的问题,主要是1956年农业合作社高级化以后,农村出现了闹社风潮,潘复生不赞成用专政的办法,而主张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潘复生在1957年6月25日公开发布的“关于奖励发展农业生产,争取秋季大丰收的宣传要点”,被认为是“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是鼓励和支持了富裕中农退社、闹社的资本主义思想;片面地提倡和奖励私人开荒、植树、繁殖耕畜、大量养猪,扩大自留地,提高粮食留量标准,发展个人家庭副业,强调开放自由市场等,企图用发展私有经济,损害社会主义经济的办法来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潘复生的上述主张,被认为是“否认阶级斗争,否认两条道路斗争,制造阶级斗争熄灭论”;“反对合作化,反对粮食统购统销”;“和右派里外呼应向党进攻”;“与中央的正确路线相对抗”。据此将潘复生定性为“是一个披着马列主义外衣,隐藏在党内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与此同时,广西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再励,省委常委王梦周,省委委员廖原、骆明、王浩,候补委员廖联原都被打成反党右派集团,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江萍被打成右派分子。
这个集团的问题是:极力诋毁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取得的巨大成就,攻击党的领导,进行破坏党的团结的活动。在党内会议上,硬把因灾害饿死人的事件说成是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所带来的恶果。说合作社“只顾集体,不顾个人”,要求无限制地发展社员家庭副业。
这些把陈再励等人打成右派集团的问题,后来都证明完全不是问题。
到了1958年10月,辽宁省委书记王铮,省长杜者蘅,副省长李涛,旅大市委书记兼市长宋黎,省工会主席张烈,省委秘书长吴铎等人都被打成反党宗派分子或右派分子。
辽宁省委批判王铮等人反对党中央的工会工作方针,有“严重的经济主义和工团主义的反动思想”。“对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的重大方针执行不力”。在成都会议之后,又“公开反对中央的工农业并举方针”,“不执行中央发展工业的大中小相结合的方针,只抓大的、洋的,不抓小的、土的,使我省地方工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
10月31日,《辽宁日报》发表题为《插红旗,拔白旗,开展全省翻身运动》的社论说:为什么在全国轰轰烈烈的大跃进中,辽宁仅有一般进步而没有大跃进?为什么各种条件都很好而不能争得上游?当然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以王铮为首的反党宗派活动。他们抗拒中央某些重大方针政策,反对和抵制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若干基本点,反对大、中、小结合,反对工农业并举,不执行毛主席的农业宪法。这样的罪行不可谓不大。
此外,被扣上右派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帽子的,还有广东省委书记、省长古大存,省委书记、副省长冯白驹;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卓如,副省长袁子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赛甫拉也夫,自治区党委常委伊敏诺夫、艾斯海提等省级领导人。
各省开展的反右运动,造成的后果是,凡斗争搞得越凶的地方,1958年的“共产风”、“浮夸风”、“平调风”就刮得越凶,最终形成的灾害也越严重。河南、安徽、广西、四川均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