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案判刑 钟沛权判囚21个月 林绍桐当庭释放(图)

发表:2024-09-2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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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Getty Images)
图为《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4年9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上个月底,法庭宣判现已停运的《立场新闻》3名被告包括前总编辑钟沛权、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立场所属公司,“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罪名成立。案件26日判刑,法官郭伟健判钟沛权监禁21个月。扣除早前已还押的11个月零14日,仍需再服刑9.5个月。林绍桐以14个月为量刑起点,因串谋煽动的时间只有两个月,加上患病,当庭释放。

经过近三年的漫长审讯,立场案26日终于原审审结,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健指钟沛权和林绍桐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以《立场》作为发布平台煽动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等。拒绝他们以从事新闻工作为理由获豁免。

立场案”涉及的是23条立法前的“旧煽动罪”,最高刑期为2年。郭伟健以23个月为量刑起点,判《立场》前总编钟沛权入狱21个月,扣除早前已还押的11个月零14日,仍需再服刑9.5个月。

前署任总编林绍桐则以14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判囚11个月,扣除还押的近1年时间,加上其串谋煽动的时间只有两个月,考虑健康因素,林当庭获释。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回应指,《立场新闻》案判决为错误且耻辱的司法决定。声明指定罪和判刑是绝对违反国际人权法,认为法庭依从本地法律而作出违反《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判决,是一项错误及羞耻的决定,会令人忧虑《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对《公约》保护人权的本地法律保证。

声明强调,单纯因为批评政府或制度而惩罚媒体、出版商或记者,绝不能视为对表达自由的必要限制。媒体理应能够自由地报道及对公共事务提出意见,这做法同时亦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记协发声明指,两人从早前罪成到被判监,反映香港新闻自由的衰落,及传媒工作者履行职责时面对的实际危险。

记协重申,不论刑期为何,两名新闻工作者及《立场新闻》,因新闻工作而被定罪、判刑,已对香港新闻业界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立场新闻》的公司资产在未经检控及审讯的情况下被冻结,早已令其在判罪前瘫痪运作并停运。

记协反对以煽动罪、港区国安法及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法例,检控按《基本法》行使权利,进行新闻工作的人士及机构。

虽然传媒非“法外之地”,本港现时可以合法报导和刊登的议题和评论比以往大减,却是不争事实。记协已多次重申,立场案判决未有为新闻业划下清晰界线,加上煽动罪最高刑期现已提升至七年,只会令新闻工作者陷于忧心动辄得咎,难以无后顾地履行职责。

记协又指,在立场案审讯期间,控方除于开审后大幅扩大案件审查的范围,不仅审查《立场新闻》的报道、专访和评论文章,并就其编辑、记者及文字的意图,向被告逐字逐句进行盘问。以上种种,皆已加剧新闻业界的自我审查风气。

记协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无可厚非,但容让新闻工作者敢言直谏、社会能畅所欲言,是维持香港繁荣稳定所必须,亦是维持其国际良好形象的重要一环。即使今天官员们言之凿凿坚称新闻自由如何完备,公道自在人心。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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