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76岁何伯和43岁大陆妻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4年5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76岁何伯和43岁大陆女子因忘年恋而闪婚,与5名子女反目。本身何伯和小女儿在银行的联名户口上有450万(港元,下同)存款。小女儿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提走全部款项,令何伯无法打本100万给太太做生意。何伯身家数百万港元,却居住在公屋,在香港引发网络热议。有媒体获悉,香港政府房屋署正调查何伯有否违反公屋“富户政策”。
事件中涉及两间公屋,一间是何伯与二儿子一家同住的公屋,另一间是何伯婚后与太太同住的公屋。根据香港政府规定,如果公屋住户的家庭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额五倍,或家庭总资产净值超逾公屋入息限额100倍,甚至在香港拥有物业,房屋署都有权收回公屋。
假设何伯儿子是一家四口,加上何伯,五人同住一间公屋。按照政府公屋富户的规定,家庭总资产净值不可超逾公屋入息限额100倍。五人家庭的每月入息限额为37,740元,100倍则为377.4万元,而何伯的450万明显超出上线。
除非何伯二儿子是一家六口,加上何伯,组成一个七人家庭,可以拥有的资产上线就提升至489.7万,这样何伯就安全了,否则分分钟被收回公屋。而何太所居住的公屋则要查她是否在大陆拥有资产或者大笔存款。
港媒《香港01》获悉,房屋署正调查何伯有否违反公屋“富户政策”,不过鉴于事件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目前要先厘清,一旦发现违规会采取行动,现阶段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报导指,房屋署致力打击滥用公屋,除了要求住户申报资产,亦抽查屋邨停车场,检视公屋住户有否持有名车或超出资产限额。截至2月底,发现约190户在香港有住宅物业,收回60个单位,并向约20户发出“迁出通知书”,余下约110户会按程序跟进或检控。署方早前亦收到举报指有公屋住户在内地持有多项物业,内地部门协助查明属实后,已收回公屋单位。
有香港网民表示,现在的情况是小女儿转走450万,何伯只剩下4800元,这样不就符合公屋资格了吗?不过有跟帖指,房屋署都有责任追讨以前那么多年所欠交的富户租金。
还有跟帖补充说,一次性在银行提取那么一大笔资金,房屋署都会当该笔资金是你的资产,而不是当你拿去花掉了,社署和房署会计算cash in hand,如果日常开销,当每次取几千,而非天天提取,这些小额提款未必会当成你的资产。但是450万一次性提取,政府一定会认定这是你的个人资产。
照理房署会查公屋住户半年至一年的资产,所以就算何伯只剩下4800元,正常来说房署都将那450万计入其资产总额之中。不要当社署同房署部门的人都是傻子。住公屋就要财不可露眼,要保持低调,可惜何伯起色心娶了一个大陆老婆,大陆老婆又太贪心,狮子开大口要100万,然后何伯又傻傻地听老婆话走去找《东张西望》讨公道,总之今次搬石头砸自己脚,好大机会公屋都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