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路试以500元贿考官 男子被判监6个月(图)

发表:2023-02-24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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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西九龙裁判法院。(摄影:李明/看中国)
图为西九龙裁判法院。(摄影:李明/看中国)

【看中国2023年2月24日讯】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男子,在商用车辆中型货车驾驶考试中犯错后,以500港元行贿运输署考牌官希望考试成绩及格。被告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6个月。

巴宇恒(Ba Yuheng),26岁,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裁判官曾庆东判刑时批评被告胆大包天,目无法纪,又指被告能随手拿出“利是”(红包)行贿考牌官,明显是有备而来,并非只是一时情急而犯法。

裁判官又称,被告所犯的贪污罪行性质严重,打击香港的核心利益及价值,玷污本港的廉洁社会风气,法庭必须判处被告阻吓性刑罚,以向公众传递正确信息。

裁判官以监禁9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故将刑期扣减3个月。

案情指,被告于2022年11月29日到运输署荃湾驾驶考试中心参加商用车辆中型货车驾驶考试,由一名运输署二级考牌主任主考。

被告在驾驶考试中犯下严重错误,车辆撞上路边,获即时告知考试不及格。被告其后向该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元现金“利是”,希望考牌主任给予及格成绩。

考牌主任在驾驶考试结束后向运输署报告事件。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其后当场拘捕被告。

廉署提醒市民,贪污属严重罪行,市民切勿行贿公务员以换取协助或优待。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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