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游乃强被廉署调查 林卓廷被判囚4个月(图)

发表:2022-01-27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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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7.21元朗袭击事件半周年,林卓廷(左二)等8名事件中的伤者召开记者会宣布入禀法院向警务处处长邓炳强索偿。(图片来源:看中国摄影)
图为7.21元朗袭击事件半周年,林卓廷(左二)等8名事件中的伤者召开记者会宣布入禀法院向警务处处长邓炳强索偿。(图片来源:看中国摄影)

【看中国2022年1月27日讯】1月26日,羁押中的香港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被法庭裁定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成,被判囚4个月。林卓廷是2019年反送中721元朗袭击事件中的受害人,因参与2020年民主派立法会初选而被当局指控触犯港区国安法,从去年2月被囚禁至今。

2019年7月21日夜晚,时值反送中期间,元朗港铁站发生白衣人(黑社会成员)无差别袭击途径市民的“恐怖袭击”事件,多人被打至满身鲜血。时任立法会议员的林卓廷当晚到场协助遇袭市民,不料自己也被白衣人殴打。之后林卓廷连同事件中的受害者开记者会。不过林被港府指控曾先后3次在记者会上透露时任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游乃强被廉政公署调查,触犯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1月26日,法庭裁定林3项罪名成立。

案情指,香港廉政公署在2019年7月就警员有否于721事件中行为失当展开调查,因林卓廷于袭击中受伤,故被邀以证人身份会面,会面结束后廉署提醒他不可披露调查。

惟林卓廷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的3次记者会上,披露游乃强身份,并透露游乃强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正被廉署调查。控方指,林已多次以“尖酸刻薄”之言批评警方,已表达相关资讯,毋须披露游乃强受查一事。代表林卓廷的律师则批评控方说法是“鸵鸟”做法,回避核心问题,指当日警方未有保护市民外,更派游乃强调查事件,形容为“最丑陋的环节”。

林卓廷在庭上自辩,他解释,721事件后,游乃强被公众质疑包庇白衣人,却获委派调查721事件,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故他公开资讯旨在让公众了解当局荒谬之处,同时认为所披露详情涉及公众利益。

林卓廷因参与2020年民主派立法会初选,而被当局指控触犯国安法中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去年2月28日起被还押至已超过11个月,现时再被判囚4个月。



责任编辑:李松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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