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立场新闻》总编辑和前董事,共6人被以煽动罪逮捕。警方抄查立场办公室,捡走多箱物品。(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2年1月7日讯】有读者留意到《明报》网站在其“观点”栏目中发表的文章内都加上一段免责声明,内容如下:“在本网发表的时事文章若提出批评,旨在指出相关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错误或缺点,目的是促使矫正或消除这些错误或缺点,循合法途径予以改善,绝无意图煽动他人对政府或其他社群产生憎恨、不满或敌意。”
去年12月28日,7名被捕《苹果日报》的高层被追加煽动罪;翌日,《立场新闻》总编辑和前董事,共6人被以煽动罪逮捕。近日《众新闻》表示,考虑《立场》发表、转载某些报导被警方视为煽动性文章,担心红线无法预测故宣布停运。
资深传媒人陈志云日前在节目中表示,不少传媒朋友都感受到法律变得难以捉摸,特别在煽动罪方面,所有批评政府的报导或评论都可以被冠以煽动罪,即煽动民众仇恨政府,不免令人担心新闻和言论自由岌岌可危。
“煽动刊物罪”在1938年被写入香港《刑事罪行条例》,当年曾用来针对六七暴动时中共左派报章反英国殖民地的行为,之后再无使用过。陈志云解释,该罪名的入罪门槛低,只要政府认为刊物内容可令民众仇视政府,便可提出检控,无需证明的确有民众遭煽惑而采取不法行为,即“煽而不动”也可被告煽动。
另一资深传媒人、众新闻创办人之一刘进图在《明报》专栏中指,“《刑事罪行条例》虽订明,若被指为煽动刊物的内容只是为了指出政府施政失误,促使当局循合法途径予以改善,即不具有煽动意图,但这项辩解的举证责任通常在被告一方。”
他续指,但自从“羊村绘本案”,当局把煽动罪纳入国安法执法程序,煽动罪被告人会即时失去人身自由,极难获得保释,而其经营的公司亦可能遭冻结帐户,即使日后脱罪,但人身与财产蒙受的损失已不可弥补。
他表示,面对如此严苛无理的法律,传媒工作者即使选择留下,也极难履行媒体监察政府的天职。也许,往后报刊的评论版和专栏,要在每篇批评政府的文章后加注:本文旨在指出政府施政缺失,促使循合法途径改善,绝无煽动仇恨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