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日前指派清算(盘)人处理台湾苹果日报相关资产,引发外界担忧人员资料外泄,台湾文化部12月20日回应此事。(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12月21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综合报导)香港法院日前指派清算(盘)人处理台湾《苹果日报》相关资产,引发外界担忧苹果这20年的重要资料档案恐外泄、造成国安危机。对此,台湾文化部20日表示,已函令限制“不得跨境资料传输”。
台湾文化部:限制《苹果日报》资料传输
据中央社消息称,针对香港法院指派清算(盘)人处理台湾苹果日报相关资产一事,台湾文化部20日发声明表示,早在报载香港政府向香港法院提出清算台湾《苹果日报》申请之时,文化部就多次召开会议就各法规面向密切讨论,同时去函台湾《苹果日报》表达愿全力协助之意,以及函请国发会就《个人资料保护法》提供法律解释,经严谨审慎考量新闻自由价值及个人资料保护的平衡与界线后,且参酌民间团体陈情及建议,文化部提出以下回应及方案。
一、香港《苹果日报》今年6月因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公司资产遭冻结以致被迫停刊,此举明显是政治事件,而非公司经营不善,更显现“香港国安法”严重侵犯人民言论自由、迫害普世人权价值。
台湾作为主权独立国家,依据中华民国《港澳条例》42条及《民事诉讼法》402条规定,香港法院的裁判在台湾法院裁定同意前并无效力。亦即指定清算(盘)人必须向台湾法院声请,且在台湾法院裁定同意前,台湾《苹果日报》依法应拒绝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算(盘)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
二、北京政府对于言论自由及个人资料的保护不善举世皆知,同时惯常运用个资进行分化、打击及报复,从黎智英至记者被拘捕判刑、公司资产遭冻结致被迫停刊,皆是台湾《苹果日报》的前车之鉴。因此,为保护国家利益及台湾《苹果日报》所保有个资的所有当事人权益,文化部依《个资法》第21条规定,限制台湾《苹果日报》“不得跨境传输所保有的所有个人资料”。
三、为积极维护台湾《苹果日报》所保有个人资料的当事人权益,文化部将请《苹果日报》依据《个资法》第11条规定,应主动或依当事人请求后销毁所保有的个人资料,相关申请程序若需建立平台或其他衍生费用,文化部将予以协助支应。
台湾《苹果新闻网》随后也发出声明表示,香港壹传媒清盘人目前并未要求《苹果新闻网》提供任何采访资料及员工个人资料,《苹果新闻网》至今亦未主动向香港壹传媒清盘人提供该等资料,另外《苹果新闻网》表明必将顾及香港及台湾分公司所有人员权益,同时以符合中华民国法律规定之前提下处理事件。
此前12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就港府对壹传媒的清算呈请进行聆讯,在壹传媒没有人出庭的情况下,法官颁令壹传媒清盘。当时,香港时事评论人桑普就指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危机”。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称,台湾《苹果日报》当时是由法庭先前委任的临时清盘人处理。对于台湾《苹果日报》可能面临把资料交给港府局的压力,早前有台湾民间团体向台湾文化部递交公开信,要求阻止香港清盘人将台湾《苹果日报》采访等资料交给港府。
台湾陆委会也曾表示会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并强调台湾相关机关一定会依法采取必要的因应作为,保障民众权益及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