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四大媒体公协会共同发布声明,并建议使个别媒体或者公协会,跟脸书、谷歌等协商议价,以改善媒体业者和整体产业的分润机制。数位平台示意图。(图片来源:Justin Tallis/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10月6日讯】(看中国记者刘世民综合报导)中华民国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前日是公平交易委员会做业务报告,多位立委质询时问到,强制脸书(Facebook)、谷歌(Google)等数位平台跟新闻媒体议价方向有否讨论,公平会对此回应,此案涉及多面向,正由行政院的跨部会小组研论中。昨天台湾四大媒体公协会更发布声明,并建议使个别媒体或者公协会,跟脸书、谷歌等协商议价,以改善媒体业者和整体产业的分润机制,并且反对用基金会模式处理。
据《自由时报》报导,多名立委举例澳洲年初通过“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并认为台湾政府对脸书、谷歌等与新闻媒体之间议价、分润的议题应有立法或者修法上具体作为。
公平会的主委李镁对此回应,行政院有组成跨部会的小组讨论当中,目前正和业者洽谈,尚未讨论是否订专法等。由于这议题涉及多面向,牵涉广告产业、数位发展政策等,公平会、经济部、文化部与NCC均参与其中。
李镁强调,产业调查小组初步会先确定调查范围跟事项,包含:数位平台、数位广告的供应链,以及新闻媒体关系等,若有违反了公平交易法,定会立案调查并据法令处理。
据《中央社》报导,台湾四大公协会: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STBA)、台湾数位媒体应用暨行销协会(DMA)、台北市报业同业公会与台北市媒体服务代理商协会(MAA)共同发布声明。
声明包含4个重点:一、参考澳洲模式的精神,由政府协助双边协商,使个别媒体或者公协会,跟谷歌、脸书等平台协商议价;二、本来广告主就会进行分众的行销,基金模式如果单纯用“新闻”角度决定基金的分配,并不符市场的运作机制,需更全面细致地研讨标准。
三、声明还提及,国际平台利用科技打造竞争力,政府该从更高角度思考,怎样鼓励本地的行销科技发展。四、要国际平台或者媒体应该落地建立服务的窗口,才可就各议题做沟通。
业界曾分析,从近期政府跟业界沟通的状况来看,有可能希望通过基金模式来处理媒体议价的议题,但基金模式是使大型网络平台播出一定比例营收来成立基金,再交由具独立性质的委员会管理,再来分配。
可业界直言,此模式可能产生了2个问题,一方面有高流量的内容不一定符合委员会认定的“优质内容”;再者,谁决定怎样的内容分配多少的钱,可能有管制内容的疑虑,因此不同意基金模式进行议价。
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的秘书长陈依玫提到长年盗版问题,平台业者相信非常清楚哪一些广告投放至盗版内容中,可是在过去6年的努力下,谷歌依然无积极处理,持续放任广告放置盗版内容的网站中。
台北市报业同业公会的秘书长陈志光也说,公协会主张内容使用须付费、谷歌等平台用内容获流量该要有分润的机制,所以希望政府应让科技厂商与媒体谈判沟通。
DMA的理事长邱继弘认为,希望政府得重视媒体资源已严重失衡的议题,尽速健全环境,可用法案方式处理,而基金模式或补助等方式看起来简便,但解决不了问题。据DMA每年发表的数位广告量的调查报告指,台湾2020年数位广告量的金额达到482.56亿新台币,但媒体能拿到比例非常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