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冤案清朝报 冤魂隔朝索命离奇案(图)

发表:2021-09-09 06:25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1个留言 打印 特大

世界古代文化中竟蕴藏着如此神奇之技术(16:9)
明朝冤案清朝报 冤魂隔朝索命离奇案(示意图/图片来源:Adobe stock)

明朝有个离奇的命案,隔了三次轮回、最终借体还魂才了了怨。故事收录在清代的袁枚在《子不语》中,明朝刑部侍郎翁大立误判一婢一奴谋杀主人,将他们处以凌迟,两个冤魂拒绝轮回转世,一直在另外空间等待复仇,等到翁大立第三次转生才得到机会,复了凌迟死的仇。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千百年来,人类在六道轮回、恩恩怨怨中上演。

余姚的章大立,是康熙三年(1664年)的举人。以在家教书为生,忽然有一女一男二冤鬼,白天现形。起初掐他的喉咙,接着把他推倒在地,接着又两手高举,合在一起不能分开,好像空中有绳索捆住他。章大立先是作女声说:“我是荷花儿。”又作男声说:“我是王奎。”都是北京口音。

章大立家人问:“你们有什么冤仇?”他们回答说:“章大立前世姓翁,也叫大立,明朝隆庆年间为刑部侍郎。那时我的主人叫周世臣,任锦衣卫指挥,家贫无妻,只有我们一婢一奴相伴。有盗贼入室杀周世臣逃走,我二人报告官府。官府派张把总入室捕盗,怀疑我二人因奸情谋杀主人。送刑部严刑拷问,我二人受不了折磨,于是屈打成招。

刑部郎中潘志伊认为案情有疑问,所以将案子拖下来了。后来这个翁大立为侍郎,见案子久拖不决,非常生气,就另外委派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再审我们的案子,二人迎合上司,还是按前判定罪。潘志伊苦争不能挽回,于是我二人被处以剐刑,死得非常惨。二年后,真凶被抓,京城人才知我二人的冤情。事情传到皇宫,皇上大怒,削了翁大立的官职,徐一忠、王三锡被调离京城。请问:我们受凌迟的冤情,能用撤职就能抵销的吗?所以我们来这里索命。”

家人又问:“那你们怎么不去找王、徐二人报仇?”回答说:“他二人罪恶更多。一个已经转生成猪;一个堕在丰都地狱,我们不必再报了。

只有大立前世颇有清官的名声,又居高位,所以迟迟未报。如今他已经第三次转投人身,福禄用得差不多了,所以我们现在可以报仇。而且明季朝纲不整,气数将绝,阴司鬼神亦多昏聩。我等屡诉不准,又不许出京,哪像当今大清之世,冥司阴官,亦洗心革面了!“

家人跪求说:“我们找高僧为你们做超度法会怎么样?”

答:“我们如果真的有罪,才要找高僧超度。可我二人无丝毫罪过,哪里要用高僧超度?何况超度,不过要我们早投胎人身罢了。我们想即使投胎人身,遇着大立,也要报仇,他必死在我二人手上。然而旁观者不知来历,就是我们与大立既然已经隔世,虽然报了仇,两边都不知怎么回事,不能对作官的人戒鉴。所以我二人每次听到阴司唤我们轮回,我们坚决不肯。如今冤仇已报,可以轮回了。”

二人说完,章大立自取桌上小刀自己割自己的肉,片片落下。作女声的问:“可像剐吗?”作男声的问:“可知痛吗?”章大立最终血流满席而死。至此翁大立(1517年-1597年)的误判罔杀无辜案了结了,翁大立是嘉靖十七年(1538年)的进士。授刑部广东司郎中。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累官至山东左布政使。

据《明史》记载,隆庆六年(1572年),锦衣卫指挥使周世臣在自己家中被杀,把总张国维前来捕盗,惟有死者的婢妾荷花儿及家奴王奎在,遂声称二人通奸弑主。狱成,刑部郎中潘志伊对此怀疑,许久未结案。及翁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愤怒荷花儿弑主,强迫潘志伊尽快处决凶手。潘志伊依然存疑,翁大立就委命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同谳。两人竟无所平反,被置极刑。数年之后,真凶被捕获。京城人竞称荷花儿冤死。明神宗大怒,欲重谴翁大立等。给事中周良寅、萧彦复劾之,乃追夺翁大立职,调徐一忠、王三锡于外。潘志伊已升九江府知府,亦贬为陈州知府。

责任编辑:任凤鸣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