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前副书记王富玉被双开。(图片来源:网络)
【看中国2021年8月16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8月16日,中共中央纪国家监委官网同时公布4名省部级高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他们分别是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甘肃省原常务副省长宋亮,山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以及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相关案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富玉
2021年2月2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通报称,王富玉目无道德法纪,处心积虑对抗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安排打高尔夫球、乘坐私人飞机;又把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在工程承包、土地开发等为他人牟利,收受巨额财物,甚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当局决定开除他的党籍,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据公开简历,王富玉生于1952年8月,曾在河北省工作,1991年,王富玉调任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长,后任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1994年出任琼山市委书记、市长,1998年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2002年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2004年,王富玉调任贵州省委副书记,2012年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2013年出任贵州省政协主席,至2018年卸任。
王富玉曾是栗战书主政贵州时的副手,王富玉退休前曾在贵州担任省委副书记这一实权职务多年,是现任政治局常委栗战书在贵州的副手。栗战书于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任贵州省委书记。
2021年2月1日,甘肃常务副省长宋亮落马。
中纪委通报,宋亮因利用职权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又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其掌握的金融监管职权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以职务便利在审批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他人牟利并收受巨额财物。经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开除他的党籍及公职,并终止其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宋亮生于1963年12月,曾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32年,1994年,宋亮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历任秘书三处副处长、调研一处处长等职,2000年出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2003年同时担任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任职长达7年,于2011年调任赤峰市委副书记。2014年,宋亮任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2015年11月,宋亮调任乌海市委书记。2016年11月,宋亮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
2017年,宋亮跨省调整,调任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8年,宋亮任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蒙永山
蒙永山被指丧失理想信念、官迷心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利益,亲属亦有份收受财物;又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在案件处理、项目承包等方面为他人牟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廉洁纪律等,性质严重,被当局开除党籍及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今年6月2日,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被查。蒙永山是第一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
蒙永山长期在政法领域工作,先后在广西和青海任职。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等职。2018年10月任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后任代检察长、检察长。
至于刘新云经查后,发现他丧失政治原则,结交“政治骗子”造成恶劣政治影响;同时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为他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最终被开除党籍及公职。
今年4月9日,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和调查。
据官方简历,刘新云生于1962年9月,早年在淄博市任职,历任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公安局张店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1998年后兼任巡警支队政委、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02年出任淄博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5年,刘新云调任菏泽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2008年任菏泽市副市长,继续兼任市公安局局长。2011年,刘新云调任济南市公安局局长,任职三年,于2014年调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2018年,刘新云调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至此番被查。
刘新云浸淫公安系统40年,担任多地公安局“一把手”,他与去年落马的孙立军、龚道安均有数年交集。
据查刘新云在公安部期间与外国公司合作,专门针对网络封锁,公安大数据及人脸识别。他调任山西后,太原很多繁华区像柳巷商业区每个路口都被安装高清摄像头,而且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如果是属于公安网监控人员,进入该区域,派出所内的报警装置就会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