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技巨头Facebook(脸书)等早前示警,港府将“起底”刑事化或促使他们撤出香港。(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7月16日讯】(看中国记者何佳慧综合报导)美国科技巨头Facebook(脸书)、Twitter(推特)、Google(谷歌)等早前示警,香港政府将“起底”(人肉搜索)刑事化,或促使他们撤出香港。惟港府6月16日将这条草案刊宪,建议设“域外管辖权”,可要求境外机构移除“起底”内容,如《国安法》般将长臂伸至海外;还赋予私隐专员极大权力,包括在没有法庭手令下搜查电子器材、搜查及拘捕,甚至在执法中使用武力。有评论形容,港府为全面维稳,正在无限扩大公权力界线。
综合《立场新闻》、自由亚洲电台报导,港府7月14日向立法会提交针对“起底”的《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7月16日刊宪,下星期三(7月21日)进行首读和二读辩论。除了已经公布的100万元罚款和5年监禁刑罚外,《草案》赋予私隐专员的执法权力,较外界预期还要大。
私隐专员扩权 可搜查、检控、使用武力
草案列明,任何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披露他的个人资料,而意图或罔顾导致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即属犯罪。“指明伤害”的定义极阔,包括滋扰、骚扰、缠扰、威胁或恐吓;身体伤害或心理伤害;财产受损;甚至只是导致该人“合理地担心”其安全或福祉的伤害,都已构成犯罪。
过去,法定机构“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会将相关个案转交警方,并由律政司提出检控。今次修例则赋予私隐专员刑事调查和检控大权,包括可要求任何人提供相关文件、资讯或物品,以及回答相关问题,以协助调查,否则违法。私隐专员甚至可在“紧急”情况下,在无法庭手令下搜查电子器材,以及截停、搜查和拘捕“起底”罪行疑犯,并可向抗拒或企图逃避者“使用合理武力”。
“域外管辖权”可令境外机关删内容
草案中最具争议的要数“域外管辖权”。不论“起底”行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发生,私隐专员有权要求移除相关起底内容,在港设营业点的网络服务供应商,或境外的服务提供者(如社交媒体平台),均受条例规管,须在指定时间内移除内容。无合理辩解而不遵从者可属犯罪,首次定罪罚款5万元,监禁两年。
《华尔街日报》早前报道,由Facebook、Twitter、Google等国际科技巨头组成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IC)6月私下去信港府,担忧“起底刑事化”的定义太过模糊,企业为保护员工不受刑责,或只能撤出香港,不再提供服务。今次出台的草案列明有“域外管辖权”,相信更加难以释除科企的疑虑。
评论:公权力界线无限扩大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向自由亚洲电台分析指,“起底”修例反映香港社会的监督权将被削弱,公权力的界线却被“无限扩大”。当局效法北京将权力下放,让原本保持独立性的法定机构拥有调查和检控权力,目的是扩大政府的控制。同时,所谓“起底”的定义和执法准则模糊,设下很多“无形尚方宝剑”,如何执行没有公认标准,“这就是大家所言的‘红线’飘忽不定,一定会引起混乱,乱枪扫射,引起心雷乱炸。”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认为,起底无分政治光谱,现在针对起底行为“加辣”是双刃刀,令阻吓作用提高,同时令市民或网民容易误堕法网,“我想大家要小心。”
不排除外资部署撤出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高级讲师李兆波则表示,香港夹于中美关系中间,形势复杂,不排除外资部署撤出香港,以防惹上刑责。
记协主席陈朗升说,很多新闻工作者,包括《苹果日报》记者、编辑和他本人,本身都被“起底”,并在亲共人士制作的“暴徒网”上被公开个人资料如电话号码、地址。但他强调当局执法时必须公平,涉嫌犯法者不论阵营都要调查。他担心执法人员与传媒行业对条例的理解有差异,恐会导致新闻工作者被捕,也担忧修例会削弱市民的知情权以及记者的采访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