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21年6月9日讯】近日,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案件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9年,山东济宁人季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20多家公司,指使多名财务科员工通过伪造虚假财务报表、私刻印章等方式,从建行、农行等7家银行贷款5.17亿元。今年4月29日,季某以骗取贷款罪,被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参与骗贷的8名员工和私刻印章店老板也受到了不同程度刑罚。
季某是山东裕林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长金昊煤业有限公司、济宁顺天经贸有限公司等20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法院判决书,从2011年到2019年,季某某先后16次指使员工通过伪造财务报表、公司印章等贷款资料,从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宁分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济宁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7家银行分(支)行贷款51742.9168万元。其中,恒丰银行是被骗贷款额度最高的一家。2015年到2019年,恒丰银行济宁分行先后三次上当受骗,骗贷总额度近1.5亿元。同样的四年里,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宁分行被季某等人骗贷4次,次数最多。
季某和下属的骗贷过程分工明确。判决书披露,2014年12月至2019年3月,季某安排山东裕林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结算科经理曹某办理贷款。随后,曹某又安排结算科员工颜某和吴某伪造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银行流水、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购销合同、印章,以济宁顺天经贸有限公司、济宁市富宁商贸有限公司为担保,以山东聚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从齐商银行济宁分行骗取贷款。截至案发,尚欠齐商银行济宁分行贷款本金4970万元。
各家银行汇入季某公司的贷款,被用于购买房产、归还贷款、发放工人工资等。
当然,季某和下属们的行骗也有失手的时候。2016年,季某安排吴某某伪造了天津森伟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的21枚印章,企图通过季某实际控制的金嘉威商贸有限公司从银行骗取贷款,因银行审核严格贷款未成功。
随后,在骗取银行贷款过程中,季某某指使曹某、徐某等人通过“诚信工艺美术刻字店”老板高某伪造公司印章,私刻了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的36枚公司印章,并成功骗取银行信任。
结语:
银行的风险墙难道不如一张纸?36枚萝卜章,在6家银行,如过无人之境。21世纪了,一大堆萝卜章都辨别不出真假,骗子们能够搞定6家银行的内鬼,高智商的搞钱都写进了刑法。
什么叫骗?骗字怎么写?以为银行看不出是假的?就是内鬼作怪,揣着明白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