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民阵申请国殇游行被警方拒绝,但泛民认为平和示威乃公民权利,故呼吁市民上街游行。图中人物(左至右)前排:陈皓桓、何俊仁、李卓人、杨森、何秀兰;第二排:梁国雄、黎智英。(图片来源:周秀文/看中国)
【看中国2021年5月28日讯】2019年10月1日,民阵发起“没有国庆,只有国殇”游行,但遭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不过当日仍有数十万港人自发上街参与国殇日游行。其后警方指控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副主席何俊仁等10名民主派人士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10人上周在区域法院认罪。法官胡雅文于24日听取各人陈情后,今日(28日)判刑,10名民主派被判囚14至18个月。有在场外声援的市民得知结果后痛哭。
2019年10月1日,数十万港人自发上街参与国殇日游行。(图片来源:周秀文/看中国)
据《苹果日报》报导,今早开庭前,陈皓桓、何俊仁、杨森、吴文远、单仲偕和蔡耀昌率先步入法庭。家属及在旁听席的声援人士高喊他们的名字,又大叫“加油”。陈皓桓双手举起心心手势,何俊仁亦挥手示意。之后,陈皓桓高呼:“六四悼念、七一发声”、“香港人顶硬上”。
陆续步入法庭的还有李卓人、梁国雄和黎智英;最后进入的是何秀兰。曾健成(阿牛)在庭上逐一叫出10人的名字,并高喊“加油”。临开庭前,梁国雄亦大叫“毋忘六四”。
10名被告分别为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单仲偕及蔡耀昌,他们早前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首4名被告另承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吴文远和蔡耀昌则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10名被告当中,6人早前已因参与反送中游行被判囚。黎智英和李卓人因8.18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游行两罪和8.31参与未经批准游行罪,被判囚共14个月;杨森因8.31参与未经批准游行罪被判囚8个月,缓刑一年执行。梁国雄就8.18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游行两罪被判囚18个月、何秀兰囚8个月、何俊仁则判监12个月但缓刑两年。
有市民在香港天桥楼梯上张贴巨型‘国殇’海报。(图片来源:李天正/看中国)
法官胡雅文宣判,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判囚18个月;在8.31案获判缓刑的何俊仁,法官认为即使他对社会有贡献,但本案涉及暴力事件,案情严重且重复犯案,不适合判处缓刑,两罪共判囚18个月。
吴文远与蔡耀昌被判监14及9个月,其中蔡耀昌获准缓刑两年执行。杨森、何秀兰、黎智英及单仲偕则被判入狱14个月。单仲偕因没有案底,可获缓刑两年。
在场外声援的市民得知判刑结果后痛哭,称一众被告不是杀人犯,何以要判重刑,怒斥:这政府不知所谓!
梁国雄被判囚18个月,太太陈宝莹离开法庭时直言判刑很重,和平集会无以往通常是判处罚款,但今次案中多名被告,如陈皓恒在没有任何案底的情况下仍被判囚18个月,形容是对《基本法》容许的,港人和平集会权利的最大恐吓,日后参与非警方批准的集会或要面对以年计的监禁。
她希望港人毋忘初心,继续捍卫自己权力,在自己岗位上做能力所及的事。问到判刑会否影响未来六四集会和七一游行的参与人数,陈宝莹说相信事件已造成很大的寒蝉效应。
最终判刑如下:
陈皓桓囚18个月
李卓人囚18个月,其中6个月与另案分期执行,即共囚20个月
梁国雄囚18个月,其中4个月与另案分期执行,即共囚22个月
何俊仁囚18个月
杨森判囚14个月
何秀兰囚14个月,与另案的8个月同期执行,即共囚14个月
吴文远囚14个月,因违反缓刑令加刑14天,即共囚14个月14日
黎智英囚14个月,其中6个月与另案分期执行,即共囚20个月
单仲偕囚14个月、缓刑两年
蔡耀昌囚14个月、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