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公安副局长是黑老大 获刑25年(图)

发表:2021-05-18 17:43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4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原中共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白波获刑25年。
原中共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白波获刑25年。(图片来源:网络)

【看中国2021年5月18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近日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前副局长、市公安局“扫黑办”前主任白波二审被宣判获刑25年。官媒曝白波是当地黑社会老大,其广收黑恶门徒,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无恶不作,白波团伙所犯罪行多达62起,还草菅人命,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

中国经济周刊》5月17日报导称,法院二审宣判,白波利用公职身份和权力,建立涉黑组织,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等近50人,在石河子市盘据长达18年。白波滥用职权为该组织充当保护伞,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未遂、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伤。

2018年7月,白波等人被捕,该案件于2020年4月二审终结。白波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有期徒刑25年,其他44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囚1年至20年不等。

报导指,白波案是新疆建设兵团“历史上罕见、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涉黑犯罪案件”。

在白波案判决后,石河子市老百姓奔走相告,当日微信刷屏量21万次。当地出租车司机刘某感叹道:想当年白波团伙在石河子飞扬跋扈、嚣张至极,社会上江湖匪气弥漫,民间邻里谣言惑众,我们老百姓是敢问不敢惹、敢怒不敢言。真是应验了老祖宗的那句古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白波案其实是中共警匪一家的代表性案例。中共自2018年1月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然而中共官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现象频频被曝光。

以2019年为例,榆林市绥德县公安局扫黑办主任任世凯、绥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霍海龙、绥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郝东等人,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落马。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扫黑办主任阎鸿,以及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李志强也在同年落马。而这只是被公开的部分落马的扫黑官员。

法广曾报导指,扫黑官员涉黑,不仅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更加入黑势力其中犯罪,说明他们更黑。

中国问题专家横河也曾表示,中共的革命就是黑恶势力,这就是基层黑恶势力的来历、来源。中共就是最大的黑势力。中共革命从土地革命到文革,一脉相承它都是利用政权的力量来动员和支持少数的痞子流氓,来裹胁大部分的民众对社会精英进行打击和斗争。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