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是世界上制定法律最多的国家。而且,在其连篇累牍的官样文章中,时不时地出现“依法治国”的自我标榜。实情如何呢?这些法规要么是装装门面,形同虚设;要么是沦为践踏人权、整肃异己、欺压百姓的工具。那些祸国殃民的“公仆”,逍遥法外并继续当官;国家的“主人”只因讲了两句真话,就被判处重刑。此等作法,与“法律的严肃性、正义性、公正性”南辕北辙。这样的大国,实际上并无本真意义上的法制。
一直以来,“国法大于天”、“法大于天”之类的话语听了不少。然而,社会现实显示的却是:党大于法,权大于法,金钱大于法,人情大于法,关系大于法,潜规则大于法,土政策大于法,独裁者更是把法律当作可以随意捏来捏去的橡皮泥……从某种程度上说,在中共国,法其实是最小的。它只能吓唬和管束无权无势、无门无路的老百姓,而约束不了各级官员。党纪国法云云,红朝官吏怕的不是国法,而是党纪(有几个当官的不是共产党员?!)前几年,王岐山担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曾于“选择性反腐”中撂倒了一批为数可观的官场“老虎”,一时间官心惶惶,随之便有了“不怕阎王,只怕老王”的传言。
至于国法,官员们并不将其当回事。特别是在党国某些权贵的眼里,国家法律连二奶都不如,充其量只是一个听凭使唤的丫头。反观在美国大选中被窃取总统大位而照样被人民称作总统的唐纳德•特朗普(川普),其历经惊涛骇浪般的艰难险阻,即使是一次次反击,也始终是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事,而并未越雷池一步。中美两国的宪法与法律孰真孰假,由此可见一斑。毋庸讳言,美国也确实存在一系列不容置疑的问题,但是那一面象征着多重意义的星条旗,依然值得仰望。
自然,中共国也有国旗。而这五星红旗上那颗最大的星,不是灾星是什么?!你若再扫视一番这面血旗下纷乱杂陈的各种法律,那简直是马尾鬃穿豆腐,别提了。这里且不谈邪恶制度下那些如鱼得水的达官显贵,怎样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中。而当你耳闻目睹城里的警察、乡里的村长仗势欺人,横行霸道,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自称“老子就是法”的时候,你往往会说这是无法无天。是无法无天,我以前也是这么说的。现在想想,这里面似乎有个因果关系。无法无天,实乃无天无法。因为无天,才会造成无法的恶果。这个“天”,就是天道,就是神明,就是正信,就是道德,就是良知。这帮邪党官僚毫无对上天的敬畏之意,其心域的天空业已被阴霾遮天蔽日,早就没有了天。无法无天,实质是无天无法,无天则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