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今年8月被高调拘捕。(图片来源:VERNON YUEN/Getty image)
【看中国2020年12月11日讯】正被关押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2月11日再被加控一项《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首名被落案控告该罪的人,案件次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外界担心当局加控罪名是部署将黎智英“送中”审讯;也有人担心当局利用《国安法》的“冻结资产”招数,借此封杀政府眼中钉《苹果日报》。
黎智英日前才遭当局控以“诈骗罪”并还押荔枝角收押所至明年4月,今再遭加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将于周六(12日)早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苹果日报》引述消息指,警方指控黎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第29条第4款,“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涉及他在今年7月1日至12日1日在香港“请求”外国或境外势力制裁香港或中国。
驻港国安公署三情况行使管辖权
据《苹果日报》报导,《港区国安法》第55条订明,特区政府或中央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可报中央批准,由国安公署对以下3种情况实施管辖权,把被告移送大陆审理:一、案涉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港府管辖确有困难;二、出现特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国安法》的严重情况,以及;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但法例中未有清晰定义何谓无法执行国安法或何谓“重大威胁”。
公民党副主席、前立法会议员谭文豪指,黎智英早前被起诉欺诈罪时,法庭拒绝其保释,可能早就料到黎会被加控更多控罪。他质问港警“其实是否想将他终身监禁?还是想利用《国安法》将他送中?”他指目前情况令人担心,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也更受质疑。
他又说,特首林郑月娥曾宣称《港区国安法》不会牵连一般人,但现实证明牵连了很多人,警方此举会加剧在港“弥漫着一种恐怖气氛”,令异见者不敢有所作为。
民主党副主席林卓廷也表示,黎智英作为中共“头号眼中钉”,很担心他被加控罪名后会被“送中”受审,因《国安法》订明若案件严重可移交内地司法机关进行检控和审理。他也对香港法庭能“把关”不让黎送中不感乐观,认为情节是否严重已非香港法庭能左右,而是“大陆说了算”。
尹兆坚忧冻结资产封杀《苹果》
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担忧,《国安法》已经犹如“万能key”,可随意拘捕检控,既可对涉事人实行长期扣柙“未审先坐监”,亦可以冻结涉事人资产。他担忧当局加控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背后用意实为“除掉政府的眼中钉”,也就是令《苹果日报》灭声。
根据《国安法》,警方获授权办理危害国安案时,“对用于或者意图用于犯罪的财产、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与犯罪相关的财产,予以冻结、申请限制令、押记令、没收令以及充公”。尹兆坚指,冻结资产对黎智英和《苹果日报》都会是重大打击,例如港警可再借大搜查《苹果》来小事化大和安插更多罪名。他说,《苹果》长久以来报道事实,特别是揭露警暴、政权蚕蚀香港一国两制等,成为当局的眼中钉。在现时大部份主流媒体已被“染红”下,政权未能“软攻”,就转为以“硬攻”将反对政府恶行的声音消灭。
尹兆坚指,他记忆中,自《国安法》实施后,黎智英已未发表过违反《国安法》的言论,故今次加控更令他质疑当局是否有实质证据,还是如处理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般,实行“宁滥勿放”。他形容今次已不是“白色恐怖”,而是“血腥屠杀”,现在只能靠港人关注发声。
刘锐绍:打压只会不断加强
熟悉中国时政的时事评论员刘锐绍认为,政权今天加控黎智英控罪,只是连串行动的一部分。他指中方一直视黎智英拥有美国支持,即使没有美国制裁14个人大副委员长,北京对香港异见人士的打压也只会不断加强。
黎智英是在今年8月10日遭以涉嫌违反国安法及串谋欺诈罪拘捕,同时被捕的还有其两子及四名壹传媒高层,以及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等3人。黎当时被指涉嫌违反《国安法》第29条的“勾结外国势力”,警方国安处更出动逾200警力搜查壹传媒大楼,捡走约30箱证物及多个服务器。
根据《国安法》,勾结外国势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又列明干犯有关罪行可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罪行重大的更可被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