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日前引用特权法起诉8名现任及前任立法会议员,案件11月6日提堂。开庭前议员们抗议政治打压可耻。(图片来源:宇星/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1月6日讯】港府打压议会抗争,日前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特权法)起诉8名现任及前任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指他们5月8日阻碍选举内务委员会主席,干犯“藐视罪”和“干扰、骚扰或妨碍立法会人员罪”。案件11月6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众被告谴责港府、律政司与警方沆瀣一气,针对性地检控反对声音。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再讯。
另外,被捕者之一的陈志全,当天遭工联会议员郭伟强粗暴拉扯在地上拖行。陈志全向郭提出私人检控,惟于11月9日审讯前夕,律政司6日宣布介入案件,放过郭伟强不提检控。
民主派斥选择性检控“只准州官放火”
特权法案中8名被告,包括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尹兆坚、黄碧云、胡志伟、工党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工党主席郭永健,以及前议员陈志全和朱凯廸。《苹果日报》报导,开庭前,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工党副主席李卓人、王婆婆等约30人到场声援。多位被控议员齐声高叫口号:“公民抗命,无畏无惧!政治打压可耻!”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批评,当议会内阵营意见不合时,保皇党没打算“政治问题政治解决”,而是仗着人多势众、可控制立法会秘书处及运用警力,报警处理会议争议,犹如“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直指当时建制派议员同样走出主席台,却没有被检控,凸显港府律政司选择性检控。
“掌控检控权的律政署、警方和特区政府,是沆瀣一气,他会针对性将,对政府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展开各种法律程序,制造白色恐惧、制造言论上不能挑战政权、行为上不能对政权提出不同意见”,胡志伟说。
张超雄则指出,自己当日在会议中完全没做出任何肢体动作,只在主席台前叫口号,但政权连和平抗议也不容许。他重申,民主派根本不承认李慧琼的内会主席资格,政治争议应在议会内解决,但当权者无所用其极,“用法律打压反对声音,将红线愈画愈近”。
陈志全和议会阵线朱凯廸到庭时,则展示“严惩郭伟强”的标语牌。
议会抗争被控15罪 2月再讯
8名被告共被控15条罪名。除了胡志伟之外,各人被控一项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藐视罪,指他们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令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
此外,许智峯、朱凯廸、胡志伟各被控一项干扰、骚扰或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陈志全、尹兆坚则被控两项同一罪名。郭永健另被控一项抗拒或妨碍正在执行职务的立法会人员罪。
5月8日当天,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因未能选出正、副主席,原主席李慧琼引用“外界法律意见”宣布召开并由她主持特别会议,被民主派质疑越权开会。据了解,控方案情指当李慧琼坐上主席台时,立法会保安在主席台周围筑起防线。多名被告议员涉用身体推撞保安和反抗制服,其中陈志全曾站在椅子上及赤脚冲击防线,朱凯廸亦尝试爬墙越过防线。郭永健被指从公众席向会议室丢一本645页的《议事规则》。据悉,建制派新民党的容海恩及工联会陆颂雄被列为控方证人。
法庭上,控方称已准备好答辩,但辩方指没有收到任何控方文件,无法向被告解释控罪,申请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再讯,同时等候“长毛”梁国雄抢文件案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的聆讯结果。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申请,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11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被告获准每人以1,000元保释,期间要居于报称地址,若更改地址则须不少于24小时前通知警方。
陈志全私人检控郭伟强 律政司介入不起诉
朱凯廸散庭后受访,预料涉及议会的检控“陆续有来”,规律是事发半年后就会起诉;而今年4月至6月期间,立法会还发生了其它冲突。他说:“共产党用这些旁门左道方法,将不同罪名堆在我们身上。但放马过来,你堆几多,我都承受得起,香港人不会放弃”。
陈志全5月8日当天遭工联会议员郭伟强粗暴拉扯在地上拖行。他说,当天的事大众看得很清楚,他事后已报警并私人检控郭伟强普通袭击,案件将于下周一(11月9日)处理。他形容自己从“原告”变“被告”,香港的荒谬程度全世界已有目共睹。他提醒民主派议员,现时议会行动“动辄得咎、寸步难行”,需要非常小心行事。
同日,律政司就私人检控一事去信陈志全,表示会介入案件,不会起诉郭伟强。陈志全直斥郭伟强众目睽睽下袭击人却可以全身以退,炮轰律政司并无提供任何“放生”郭伟强的理由。他会与律师团队商量下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