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杀人案死者潘晓颖母亲(中)要求疑犯陈同佳紧快赴台自首,她愿意担当促成事件的中间人。(图片来源:天灯/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0月23日讯】10月23日这天,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出狱满一周年,也是死者潘晓颖母亲要求他赴台湾投案的最后限期。潘妈妈重申,若陈未能在这天赴台,就不会为他求情。她又愿意担当促成事件的中间人,并已获台方接触,力促港警尽快联络她。
不过,一直协助陈同佳的管浩鸣牧师称陈同佳因签证问题无法于限期前赴台。港府保安局则继续将责任推卸给台方,重复“司法协助”安排不可行。
潘妈妈:台方已接触 正等港警联络
去年今日,涉嫌在台湾杀死女友潘晓颖的港人陈同佳步出赤柱监狱时,曾在传媒前公开承诺会赴台湾自首。但一年过去,陈同佳依旧赴台无期,住在港警提供的安全屋。过去一段时间,痛失爱女的潘妈妈多次公开呼吁陈同佳自首,并将10月23日午夜定为最后限期。
综合《苹果日报》、商业电台等报导,23日这天,潘妈妈接受传媒访问表示,她愿意担当中间人协助台港双方促成此事,台湾方面已经有人接触她,她现在只是在等待香港警方联络她,双方诚意地坐下来商讨刑侦移交资料及投案安排,呼吁港警尽快接触她。
“陈同佳出狱差不多一年,我都未能替女儿讨回公道,我感到非常难过,现在也难以评估陈同佳是否真的有赴台机会。我一定要为女儿讨回公道,永远都不会放弃,因为我答应过女儿一定要做到”,潘妈妈说。
她又重申,若陈同佳限期前不自首,便不再为他求情。她又说,今天“要去探望一个最思念一生最爱嘅人,想静静地陪伴着她,向她交待一切,与她一起平安地渡过今天”。
潘妈妈在前一天也向传媒发布录音,表示了解到陈同佳投案共有三个步骤:一、香港警方要将陈同佳口供与证据交予台方,进行警务合作;二、陈同佳须填妥入台签证申请表格,连同相片、护照等文件亲自前往台湾经济文化办事处办理签证;三、登上赴台交通及航班。她呼吁港台双方能尽快会谈,结束隔空对话僵局。
管浩鸣:陈同佳限期前未能成行
不过,协助陈同佳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23日回应传媒时表示,陈同佳无法于今日午夜前动身赴台,原因是暂没法取得入台签证,“潘妈妈最近表示愿意为他求情,当然是非常好的事情。大家所见,现在问题不是同佳不愿回台湾,是暂时未有办法取得签证,因此未能在今天起行⋯⋯同佳对此也十分无奈,也盼望潘妈妈能明白和理解。”
管浩鸣也未能承诺陈同佳何时才会赴台,仅称律师团队仍在努力和有关部门协商,亦曾经约七次致电台方单一窗口,希望能尽快解决回台自首入境安排,下星期有进一步消息会再通知传媒。
保安局继续卸责台方 议员促双方讨论细节
港府方面,保安局23日下午发表声明,继续老调重弹,称解决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陈同佳入境,“权力只在台方手中”;只要陈同佳原则上获准入台,台方可经警务联络渠道通知港方,双方警务单位可展开行程安排的研究。保安局又称,自动投案和司法协助是两件独立事情,司法协助从来不是接受投案的先决条件,香港有关司法协助的条例不适用于台湾,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例;台方以司法协助作投案前设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23日早上在电台节目表示,特区政府与台湾当局在大气电波互相指责对事件并无帮助,认为双方要坐下来商讨,包括司法互助的层次、技术问题及细节,包括是否要求派员到港押解陈同佳上飞机、有关法庭证据如何交予台方等。
他又说,如台方的要求是强人所难,横蛮无理,特区政府大可公开对方的要求;但如果特区政府能做到台方的要求却不去做,便对不起死者潘晓颖及潘妈妈。
星期四(22日),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回应陈同佳案时强调,台方希望彰显司法正义,早日还被害者及家属公道的决心与立场明确,绝无使用其他议题交换之考量。他批评港府过去一年多来毫无作为,令嫌疑犯逍遥法外,“装睡的人实在叫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