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中)被指去年7月在旺角抗争现场“大声公”(扬声器)声浪导致港警耳朵不适,24日被判处社会服务令,他表示会上诉。(图片来源:区诺轩Facebook)
【看中国2020年4月25日讯】去年爆发的反送中运动有七千多位抗争者被捕,案件陆续在法院审理。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被指去年7月在旺角抗争现场手持“大声公”(扬声器)的噪音导致港警耳朵不适,24日被判处社会服务令,他表示会就冤罪上诉到底。同日,有被捕大专生在法庭上投诉遭防暴警察踢头一度失去知觉,扣押45小时不予送医。
时任立法会议员的区诺轩(32岁),被控于去年反送中旺角大游行后的7月8日凌晨,在调停警民冲突期间以“大声公”声浪使警司高振邦耳朵不适,以及用扬声器推撞警员关志豪的盾牌,早前被判两项袭警罪罪成。律师求情时指,区诺轩当时是为了引起警方注意、尽议员责任,并非想伤害警员。裁判官考虑到他初犯,判处他1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区诺轩:法治不彰 将冤案上诉到底
社民连主席黄浩铭、副主席“长毛”梁国雄,香港众志的黄之锋及周庭等均有到庭支持区诺轩。区闻判后在庭外表示,已提交文件就定罪申请上诉,旨在“将我的说话讲到底、将冤罪上诉到底”。他坚信自己无罪,“因为我不相信一宗完全没有身体接触的案件,可以构成袭警。”
区诺轩并宣读声明,直言“法治不彰,我区诺轩肉随砧板上,就是例子。”例如民主派选举呈请胜诉,胜诉一方的议席却遭夺去,建制派继续坐在立法会;今次他被告袭警,公众都难以置信可以入罪,“当法律同社会常理脱节,大家要想想:究竟我们要怎样做,香港人才可以有真正的法治?”
他强调,恶法当前,无人能够独善其身,“我知道很多香港市民,这一刻都很不开心。在这段时间,立法会同样在开内委会,郭荣铿议员被取消资格,已经昭昭明甚,立法会随时步入历史;基本法22条可以一日之间不再有用,还怎样相信有法可依?”
区诺轩说,此案并非他唯一要面对的案件,对他而言,今日判决只是第一宗,还有第二、第三宗,“不知那天,又上门拘捕我,不断被捕;欲加之罪,何患无穷的生活,使我每日生活于惶恐之中,作为个人,已经超过我可以承受的限度。”但他引用清朝诗人龚自珍诗句:“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勉励港人在思想被禁锢、人人不敢发声的年代,都可以从新振作,“因为我相信,当法律不再能够维护人的尊严,当谎言充斥的年代,唯有信实、良知,做回一个人,才是保存名节、否定不公的最好方法。”
大专生遭踢头失知觉 扣押45小时不予送医
区诺轩案判刑同一日,另有多宗反送中案件在法庭审理。一名19岁大专生翁子晏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指去年10月27日于九龙城管有铁锤、螺丝批、钳子及一卷铁线,还有一支黑色喷漆,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管有物品意图损坏物品”等罪。他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6月19日再讯。
翁子晏一方在庭上投诉港警,指被捕后遭警方制服在地,虽然没有反抗,但防暴警员仍用脚踢他头部,导致他一度失去知觉。他被押往警署后第一时间要求送院,但不获处理,也不获清洗伤口。他最终在扣押45小时获保释后,才能自行求医。
同样是10月27日,26岁地盘工程人员廖浩维和24岁资讯科技工程人员梁匡尧在尖沙咀弥敦道被捕,他们因为身上有银色扳手、一支雷射笔连电芯就被控同样的罪名,案件押后至6月12日再讯。
另外,东区裁判法院同日审理一宗“管有攻击性武器”案,案中被告是一名患有自闭症及轻度智障的24岁保安员郭梓贤。他被控于2020年4月9日于北角管有两把西瓜刀、两把折刀及一把厨房刀,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此前主任裁判官曾拒绝被告保释,并下令索取精神科报告,今报告指他的精神状况并不适合还押,故批准被告保释。
一名21男子去年9月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和你shop”行动时践踏红旗,此前被判侮辱国旗罪成,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港府律政司上月指判刑明显不足而上诉,4月24日被上诉庭判得直,并改判被告监禁20日,称他行为恶劣,“严重贬损国家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