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府官员曾言不排除未来会“禁网”限制通讯,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莫乃光担心,香港就真成了大陆的一个城市了。(图片来源:美国之音)
【看中国2019年10月24日讯】莫乃光为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主席,香港网际网络协会创会主席,公共专业联盟副主席。在2014年7月1日曾获特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他从事资讯科技和电讯业,同时曾在多份香港报章撰写专栏。关于港府官员曾言不排除未来会“禁网”限制通讯(详报导:不只《禁蒙面法》?港高官:不排除禁网)等相关讯息,他发表的看法如下:
港府官员提出禁网的想法 亲共议员附和
自从九月初时候政府曾经放风出来,说可能会禁网。接着就静了一段时间。但我的确觉得到目前十月初,就开始有些人士重提禁网封网的想法了。但是此想法和讲法开始有点变了,例如近期特别是何君尧、梁美芬都在不同的场合提及,何君尧有时在他的网页说一下,梁美芬我记得在立法会委员会里面都有提过,说在关注这个问题。
是什么呢?就是他们(何君尧、梁美芬)认为要网上堵截一些个人资料被泄露。当然他们所指的是一些警员和警员家属的个人资料被人起底并在网上发放;他们不会顾及那些蓝丝所做、披露示威者个人资料的网站,即是将数以万计的参加过示威活动的人,有些(示威)人士自己也搔着脑袋奇怪自己有份参加示威,这些视频都全在网上发放了,很多都发放到其它国家的网站等等。
当然,这么做我也赞成,“起底”的举动确实不值得鼓励。因为东西放在了网际网络后就收不回来了。私隐专员都解释过很多次,这些举动的确触犯了私隐条例。但是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私隐条例是“无牙”的,所以就起不了惩罚作用,即使惩罚也是很小程度。
但更加重要的是,这是全世界都解决不了的问题,不仅仅是香港的私隐专员。就是这些私隐条例或这些资料,例如把一个人“起底”后将其资料发放到国外网站,这个域外的执法权是没有的。
私隐专员也有此做法,我也见过他们这么做,无论是警员资料被泄,甚至我也有向他们投诉过很多运动员朋友的个人资料在很多网站上被泄露。如果这网站或社交媒体是香港的,那就会叫私隐专员移除这些资料。一般情况下,都会去这么做。
但是如果被泄的资料已经放到了国外,那私隐专员就没有这个执法权。那就需要去求人家,到别的国家征询其对口单位是否可以帮忙(移除这些资料)?这个程序就会很慢很慢,有时候成功,有时候就不那么成功,这是全世界面临的一个问题。
反过来说,例如美国或其它国家有些资料泄露在香港的网站,你说美国政府或欧洲某政府,是否可以直接下令香港政府移除这些资料呢?其实是不行的。但一般来说,大家都觉得这些是不恰当的内容,所以他们想办法要求这些本地公司去移除,但是就没有一个实际执法权的。
你看到近期这些例如何君尧、梁美芬他们也算号称是法律界人士,但是他们也不太看这些(是否有执法权)的问题,然后他们说不行,我们要处理一问题,要如何禁止这些(私隐被泄情况)。
我在担心他们(何君尧、梁美芬)利用这个作为借口来过滤网站。例如如果这个网是外国的,如果你们将个人资料(他们仅是指警察的个人资料)泄露到此网站的话,我就要讲此网禁了。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先例,因为香港在过去是完全没有任何过滤名单,一旦引入了此做法,那将来会不会有其它如意识形态/政治原因等各种理由。
以前我们讨论过所谓网络23条那个版权条例。大家都在担心,会不会有人以制造一个理由出来说因为违犯版权内容,但实际背后是有某了政治原因的。这些都是大家一直以来担心的情况,到了今天这个地步,理应是更加担心了。
若变相引入大陆过滤网站模式 香港将成为大陆一城市
所以我的回应就是,如果要做网上堵截的做法,其实就是变相引入大陆的防火墙形式的过滤网站先例。之后将来就有可能以其它更多理由过滤更多网站名单。最初就是私隐,接著有没可能是其它原因呢?在意识形态上说你犯了哪条例,一会说是煽动,一会说是国家安全,一路加上去,名单就可能越来越多长。
这些网站可能不仅仅是在外国或香港以外,甚至可能是在香港。这样就会对香港资讯自由的声誉和实际状况都有很大影响。我从三方面来看:
第一技术方面,从最初的封网一样,那我用了VPN你又如何呢?难道你把VPN全禁了,然后令大小中外企业都不可以用吗?
第二在执行上来说,即使在一些外国是有一些这样的名单,通常原因就是可能因为版权。的确有些国家包括一些欧洲国家,都是有一些因为版权或侵权问题的网站需要过滤。但是国外的做法是:有一个很严谨的上诉机制,通常不是行政部门即政府部门说要禁止就行的,是要经过法庭的。
那如果在香港,将来就是行政部门某某局的人走出来说这些网站全部都有问题,不允许访问,然后民众就必须遵守。那如何上诉啊?是不是经过法庭?这就是那班建制派就会趁机引入一些非常不公道、没足够制衡的制度,变相就成为了大陆的防火长城。
第三点就业界方面,比如我们自己做网际网络供应商或做电信的这些公司就惨了。因为这些公司进入香港时候就知道香港是自由的,当时是完全不知道是需要做过滤的,做了过滤后,如果我过滤不足你是否会告我?我有没有法律风险,我做生意而已。而我要增加多少成本呢?
突然要帮政府做过滤不是说做就做得了的,技术上未必能很深入与大家说,但是在多种过滤方法里面不但不能保证00%能过滤且增加了成本。那这些由谁负责呢?所以这些副作用是会杀死香港相关的的特别是科技行业,那你别期望香港会做什么创科或网络的枢纽等等。
最近连美国一些大企业做海底电缆来香港,但因为美国不相信中国,基于国防或国家安全原因美国喊刹停了。当然我也不想刹停,刹停后香港就会变得孤立了,不是好事儿。但香港都不能够对资讯自由做出充分保障时候,那外国政府就刹停,把香港当作是中(共)国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落实)“一国两制”是如此重要。
不要被这班建制派和这个政府去摧毁了,要是这样就真是完了,我自己代表这个行业,这个行业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冲击。对整个香港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冲击。如果我们连资讯自由都失去了,香港就真成了大陆的一个城市。
责任编辑:许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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