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08年三军六校院联合毕业典礼,与本文无关。(图片来源:flickr/总统府)
【看中国2019年7月4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总合报导)台湾立法院7月3日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明定政务副首长或少将以上人员退休后,不得参与中国大陆相关政治活动,而有妨害中华民国的尊严行为,违者最重可剥夺月退俸、领一次退者最高处新台币1000万元罚锾。
据中央社称,这次推动修法起源自2016年11月,陆军退役中将吴斯怀等32名退将赴陆参加中共官方举办的活动,并在台下聆听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演说,还在唱中共“国歌”时站立致敬,引发舆论抨击。
此后台湾爆发多起共谍案,但屡屡轻判,中华民国政府便开始积极推动相关防谍修法,今年5月7日,立法院会三读修正通过刑法部分条文,在外患罪章中增订条文,将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纳入适用范围。
修法明订若泄密给中国等敌国,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泄密最重可处死刑。
同一天,立法院会也三读修正通过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规定国家机密核定人员、办理国家机密业务人员,退离职未满3年要出境,应经机关首长核准,但管制期间3年、不得缩短,管制期间得延长一次,最长不得超过6年;
5月31日,针对两岸政治协议部分,立法院会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增订第5条之3条文,明定两岸协商签署政治协议,应经国会“双审议”,并举办全台公民投票通过后,才能签署、换文,由总统公布生效。
6月19日,立法院会三读修正通过国家安全法部分条文,意图危害国家安全,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者,从现行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提高到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处1亿元以下罚金。
7月3日,立法院临时会再次举行院会,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明定政务副首长或少将以上人员退休后,不得参与中国大陆相关政治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行为,违者视情节剥夺5年50%到100%月退俸,最重可剥夺月退俸;领一次退者可处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已领取的奖章、勋章及其执照、证书等,应予追缴、注销。
另外,直辖市长、县市长及政务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前,依现行法规定,须经内政部会同国安局、法务部、陆委会组成的审查会审查许可;三读条文中也增订,返台后应向服务机关通报,但直辖市长应向行政院、县市长应向内政部通报。
报导还提到,过去“两岸条例”条文内提到的“国家机密”,常被以为仅限于《国家机密保护法》所规范的“国家机密”,本次修法也将“国家机密”4字修正为“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避免混淆。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是国安五法最后一个版图,国安五法今次全部修完,“这是国家战略思维最后支撑点,2016年间32名退将跑到中国向中共国歌、国旗起立致敬,那一幕非常惊悚,假如连这个都放弃,这国家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他强调,这次修法没有年限,少将以上人员都受管制,不管在大陆、台湾、美国,都是一样的管制行为。
对此,曾赴陆参加中共政治活动的陆军退役中将吴斯怀质疑立法动机有问题,“难道支持统一就是犯罪?”他认为,目前是规范少将以上要受管制,“难道退役士官长到上校阶层,或是其他部会首长、人民,就不需要对国家忠诚?这显然是不成熟的修法。”
陆军退役少将于北辰则表示,他完全赞成修法。“当台湾与中国还未结束敌对关系前,退伍军人不应该参加中国任何的政治活动,但希望修法通过后,不要无限上纲,成为斗争退伍军人、限缩人身自由。”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召委、民进党立委王定宇说,修法没有限制怎样的人不能去中国访问,退役将领共2638位,他认识的将领都奉公守法,不能忍受的是去向五星旗朝拜、向中共政权屈膝。
“没有要把所有军人都扯进来”,王定宇指出,只是限制负责国安的政务副首长以上、少将以上人员,不能去参与对中国政权朝拜的国徽、仪式。
王定宇解释说,罚则也如同在国安法中,唯一被处分、剥夺退休金的,是三审定谳的共谍,“99.999%的军公教都忠于国家,但真正伤害军誉、影响国家利益的,是站在五星旗前、符合中共党政军举办活动,“怎么对得起当初带领的下属与同袍?”修法是针对国家利益,限缩最小、保护国家尊严最大。
此外,本文也整理出国安五法主要修正内容:
1、刑法部分条文:共谍案适用外患罪;
2、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涉密人员管制期间不得缩短;
3、国家安全法部分条文:为中共发展组织关七年以上重罚一亿、退休军公教人员若被判定为共谍,剥夺其全部终身月退俸、网络共谍行为纳入规范;
5、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增订第5条之3条文:两岸政治协议国会人民双审议;
6、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政务副首长、少将以上退休后不得参与中国政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