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厅官受贿千万 授意儿子注册公司洗钱

发表:2018-10-2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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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8年10月27日讯】去年落马的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原主任简纯林近期已获刑14年。陆媒日前发文披露简纯林的贪腐过程,指其利用职权受贿上千万元、挪用公款8,700万元,并曾授意儿子成立公司,洗白赃款。

据《检察日报》官网10月26日报导,现年59岁的简纯林,先后担任过海南国营西联农场场长、昌江县委书记、海南省农业厅副厅长、农业厅巡视员等职,2007年6月起担任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近10年,去年5月落马。

自2007年简纯林出任海南供销联社主任,手中的权力更大,其贪欲也进一步膨胀。

2008年至2012年,简纯林接受绿宝龙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的请托,为绿宝龙公司向某集团公司转让省农资公司44%的股权提供帮助。2012年7月,简纯林分两次收受郑某给予的500万元。

为收受这500万元,简纯林费尽心机。在简纯林的授意下,儿子简某与简纯林的高中同学许永杰一起注册了海南恒屹公司,许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但简纯林是幕后老板,实际控制该公司。这家公司不仅为简纯林赚钱,也在某些时候成为简纯林收贿款后进行“洗白”的工具。

为了规避调查,简纯林让郑某以“投资款”名义转给海南恒屹公司300万元,以“借款”名义转给自己老乡李某200万元。而公司其实是简纯林的,李某又是老乡,这500万元都在简纯林控制之内。

简纯林被指在担任西联农场场长、昌江县委书记、海南省供销联社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发包、企业资金使用、项目合作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1,041万元、港币20万元。

另外,简纯林还曾两次挪用公款8,700万元,给朋友的公司搞营利活动。其中,海南金凯公司法人代表陆明健为感谢简纯林为公司借了4,000万元,曾送给简纯林好处费30万元。



责任编辑: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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