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税总局要求影视行业年底前补缴税款可免于处罚。(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10月9日讯】(看中国记者文龙综合报导)消失4个月的中国影视女星范冰冰被官方勒令缴纳8.8亿元人民币的罚款,从而免于遭受刑事处罚。一时间,整个影视行业风声鹤唳,明星们纷纷注销自己的影视公司。现在,明星们心里或更忐忑,中国国税总局9日发布文件,要求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补缴税款可免于处罚。
影视行业被要求自查2016年以来纳税情况
10月9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的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业及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凡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并且这份通知也公布了后续的时间表: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从2019年3月至6月底,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严肃处理;2019年7月底前,建立健全影视行业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
《看中国》特约评论员唐新元表示,国税总局“收割”的时候到了,现在就等着影视明星们自投罗网。而影视明星们心里都没底,因为不知道官方到底掌握了多少他们避税或逃税的信息。官方利用范冰冰给影视明星们做了示范--交钱免受处罚。
亦有分析指,系统性偷逃税不仅出现在影视行业,在中国其它各个行业都存在。
范冰冰遭高额处罚让中国影视业风声鹤唳
中国影视女星范冰冰的微博在沉寂了123天后,发布了一篇《致歉信》,承认在电影《大轰炸》和其它一些合同中出现利用“拆分合同”等手段逃税的问题。
在这条微博发出的几个小时前,中国官媒《新华社》报道称,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人的企业追缴2.55亿元人民币,滞纳金0.33亿元人民币,以及各种罚款近6亿元人民币。
这意味着范冰冰连缴带罚共需上交近9亿元人民币。中国税务部门称,如果她能如期缴纳,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因范冰冰案,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被问责。
无锡之外,另一个影视公司注册地聚集的城市是靠近哈萨克斯坦、位于新疆的边陲小城霍尔果斯。在霍尔果斯市注册的公司5年免征公司税的优惠待遇,并且在第二个5年公司税减半。正因如此,霍尔果斯市注册的公司数量去年猛增到14,472家,比前一年增长了4倍。
不过,今年6月以来,有超过100家霍尔果斯的影视公司申请注销。
9月26日,冯小刚持股30%的霍尔果斯美拉以自行清算的方式申请注销;9月11日,任重担任法人持股10%的霍尔果斯星禾影业申请注销;8月29日,霍尔果斯天翔影视传媒申请注销;7月23日,赵文卓和张丹露全资持股的霍尔果斯万奇影视传媒申请注销;6月14日,徐静蕾任监事的霍尔果斯春暖花开影业有限公司公布了注销公告。
由于注册审查不严以及监管不规范,导致空壳公司比比皆是,一址多照、逃税漏税等乱象丛生。官媒报道说,很多明星的工作室注册资本只有1万元,实为空壳,只用于财务运作,享受税制优惠。在鼎盛时期,霍尔果斯注册了1,600多家传媒公司。现在,这些影视空壳公司纷纷逃离霍尔果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