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大陆各地开始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图为大陆警察监控民众。(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9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综合报导)中国政府日前宣布自9月1日起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作为在中国国内的身份证明,连日来此事也引发各界的广泛关注,台湾陆委会提醒称,在中国所得税法修正上路后,领用居住证或面临全球追税风险。
中国新税法明年上路
《上报》消息称,中国大陆开放台港澳民众申办居住证已逾一周,台湾人如何看待持领居住证也大有不同,目前除了那些对中国政治表态的台商及台青之外,普遍仍对持领居住证抱持观望且冷静态度。
台陆委会抨击居住证措施为中国统战手段,并提醒自愿申办的台湾民众,“中国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将于明年元旦正式实施,持居住证的台湾人可能因此面临全球追税的风险。”
而根据正在审查中的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条文规定:循国际惯例采“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概念,课税身份由现行的住满一年,调整为“有住所,或无住所但1年内住满183天”,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的所得均需申报所得税;居民以纳税年度申报所得,非居民则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
由这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可见,虽然当中并未提及纳税人是否持有居住证等事项及台湾民众是否必须申报中国境内外所得,但却会检视是否符合中国所定义的“税务居民”身份才是最关键。
即无论是否领用居住证,台湾民众在中国有住所或1年住满183天,均有记录可查,只要条件符合,包括在境外的存款利息、股息和出售物业等所得,就有可能面临课税。
值得注意的是,与面临同样情况的香港对照,在中国居住一定时间的香港居民,虽然同样面临向中国申报全球收入的问题,但与台湾民众不同的是,由于中港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在陆工作的港人若能证明居住地以香港为主,便可能依协议获得豁免。
对此,台湾战略模拟学会研究员何澄辉指出,因台湾与中国大陆不可能签属租税协定,所以将面临双重课税的问题,而中国又是专制国家,台湾民众不可能去申诉,自然这些压力就会回到台湾政府,最后可能导致台湾民众个人的财产都暴露在风险之中。
立委研议:注销领有中国居住证人士的台湾户籍
除了上述税务问题外,陆委会日前还指出另一项疑虑,即大陆方面称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参加社会保险及缴存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权利。
陆委会表示,中国社保早已存在贪腐及监管不周、甚至是官员泛用基金等问题,且大陆医疗保险的保费负担很重,也有无法给付及结算等问题,台湾民众如果加入大陆的“五险一金”,看似增加权益,实质上是在增加负担。
事实上,对于中国开放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并宣称持居住证即享有与中国国民相同待遇,此举引发台湾内部极大的国安疑虑。
根据雅虎消息称,陆委会目前正研拟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方向,规划要求领用居住证的民众有向主管机关申报的义务,若未申报者将面临罚锾。
也有立委研议,是否注销领有中国居住证人士的台湾户籍。立委王定宇9日就曾透露,他已提出修法版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凡申请居住证者,依照条例中“设籍在中国和领用中国地区护照,将丧失台湾人民身份”,将除籍并注销一切台湾国民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