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8年8月21日讯】因为反抗中共暴政,追求自由,推动民主,我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到几年前,总共约7次被当局抓进看守所,累计在中国从北京到安徽、福建、广东、湖南的十几个看守所里,大约度过了八年最痛苦的岁月。由于切身经历,使我成为研究中共看守所方面的专家。
世界上所有自由国家,根本就没有看守所这种司法机构。以美国为例,绝大部分嫌疑人都是取保候审。这样一来嫌疑人不会受到无端伤害,二来能够充分为自己辩护。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在被终审定罪之前,嫌疑人应该是无罪的。只有对待极其危险的犯罪分子或恐怖分子嫌疑人,才会把他们关进拘留所。
但是残暴的中共恰恰相反,只要有个党政司法头目下令,警察就会随便找个借口,把一个无辜的人抓起来,进行长期虐待,令其与世隔绝,然后再慢慢罗织罪名。
我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里时,长期向难友收集全国各地看守所及监狱的情况,所以对其整体都有长期积累的认识。
中国有2854个区县,一般一个区县有一个看守所,每个看守所大约关押200人,全国的看守所系统正常关押大约57万人。
当然各直辖市、省会城市的看守所,不是每个县级(街道或区)单位都有,但是那里的看守所规模很大,有的甚至关押数千人。
之所以把大量无辜的人抓进看守所虐待,各级党政层面,主要是为了产生恐怖效果;而基层党政官员,尤其是公检法官员,主要是为了敲诈勒索。
看守所嫌疑人,大约有一半人会被释放,或者判刑时间很短,判决下来就到期释放了。并不一定是他们无罪或罪轻,而是中共党政官员或具体承办案件的公检法题目得到了贿赂,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嫌疑人释放。这是普遍现象。
而对于没有供奉任何贿赂,也没有任何社会背景,以至于没有一个党政司法官员打招呼说话的嫌疑人,一般都会从重判刑,送进监狱。
中共官场机制,造成几乎无官不贪,因为没有贿赂的人,根本当不上官。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共司法体系所办理的案件,统统都是冤假错案,几乎没有例外。
至于中国的律师,从来都是摆设,最多只能起点象征性作用,法官基本上不买账,你辩你的,我判我的,舆论几乎从不讨论案件是否审判适当。
大部分中国律师,实际上成为拉皮条的,就是代客户向法官行贿。比起病急乱投医的嫌疑人家属,他们毕竟熟悉司法体系,知道把钱送给谁管用,而另一些人几乎就是白送。所以中国律师的收入也相当高,当然基本上都是昧心钱。
在这个过程中,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会受尽虐待,忍无可忍。他们唯一能够见到的,就是委托律师。所以他们一般都会央求律师转告家人,不惜代价找人送礼,尽快把他们营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