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曾称霸钓鱼台,图为江青在中共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受审。(网络图片)
钓鱼台国宾馆有18栋楼,其中两栋是工作人员用房,一栋是综合活动楼,15栋是接待外宾楼。江青一个人就住过3栋接待楼,还霸占着综合活动楼,所以有“钓鱼台霸主”之称,可谓霸气外露,比毛泽东都牛!
“文革”期间,毛泽东提出“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战略方针。这时,江青要求工作人员在钓鱼台里也挖一个防空洞。
钓鱼台里深挖洞
1969年,一天,江青对我说:“在我住的楼房附近搞一个临时避身的防空设施,我的意见是在我住的楼北边挖一个较坚固的防空洞……唉,挖防空洞,本来是你们应该想到的事情,还要叫我操心,你们这叫失职行为,万一我的安全有点闪失,你们一个个小小芝麻官负得了责任吗?你们如何向党中央交代?如何向毛主席交代?”
按照江青的意见,我立即请示汪东兴,汪表示同意。防空洞完工后,江青几次钻进去体验生活,练习怎样才能进得快、防得好。1969年10月林彪发布一号令后,江青又怕她的防空洞不够坚固,跑到北京边远郊区深山某地躲藏起来,那里有现代化的坚固的防空设施。
1970年1、2月间,传来北京周边地区可能发生地震的报告,江青敏感的神经又紧张起来,把我叫去说:“光采取防震措施还不行,如果地震发生了,你们还得把我转移到安全地方去,你们要练习如何背我、抬我。”我把工作人员叫到楼厅,江青坐在沙发上看我们男背女、女背女地演练。练了一遍又一遍,个个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直到江青满意为止。我就是在这次演练中,由于活动太激烈患了阑尾炎,动了手术。
国宾馆内练车撞树
为备战,我们一度转移到北京西山。江青对我说:“我身边的工作人员都要学会(开汽车),我自己也要学开车……咱们都会开车了,如果遇到敌人袭击,司机被打死了,警卫员开起来就跑了;如果警卫员又被打死了,秘书开起来就跑了;如果秘书又被打死了,护士开起来就跑了,如果你们都被打死了,我自己开起来就跑了。这样,我们增加了逃生的机会。坐以待毙是不可取的,也不是我江某的性格。”
江青正式从西山回钓鱼台后,马上提出要学开车。挂挡、起步、换挡这些活儿江青干不了,只能用自动换挡的红旗轿车当她的教练车。为保证安全,我们和警卫局汽车修理厂的技术人员一起研究后,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安装了一个辅助制动器,在紧急情况下教练员也可以采取刹车措施。训练场地就定在钓鱼台院内,教练员是江青的司机李子元。
江青第一、二次学开车,比较小心,也能够听从教练员的指挥,没发生问题。第三次开车她胆子大多了,油门也加大了,车速快了。教练员几次提醒她开慢点,她就不怎么听了。在拐弯时,她既没减速,也没收油门,拐过去后来不及回轮。这时她慌了神,手忙脚乱地加大了油门。教练员一边踩辅助制动器,一边帮她回轮。不知道她那时从哪来了那么大的劲儿,李子元硬是没把方向盘转过来。汽车撞到一棵杨树上才停下,前大灯小灯全撞坏了,机器盖也鼓起来了。她毫不心疼,说:“不碍事,没有关系,我还学。”嘴上说得轻松,但从此她再也不提学开车的事了。
钓鱼台的霸主
17号楼位于钓鱼台的中央,是一栋设备齐全的综合活动楼,内有会客厅、会谈厅、礼堂、舞厅。这样一栋面积很大的综合活动楼,江青却把它作为自己的专用楼,她每天在那里看电影、打乒乓球、种菜消遣、拍摄照片,有时在里边办公、散步、吃饭、开座谈会等。钓鱼台有18栋楼,其中两栋是工作人员用房,一栋是综合活动楼,15栋是接待外宾楼。江青一个人就住过3栋接待楼,还霸占着综合活动楼,所以有人说,江青是钓鱼台的霸主。
江青不但长期独占着两栋楼,这里还饲养着4匹军马长期供她独用,即使是到北戴河休息,去八达岭游玩,马匹也上专列与她一同前往。放映厅的近百部电影片,由她一个霸占着,没有她同意谁也不敢拿出去看,包括周恩来、陈伯达、康生和叶剑英在内。
江青在钓鱼台散步时,如果有汽车经过,司机在很远的地方就会停车、熄火,静静地等待江青走过去;如果行人发现江青,若无道可避,就会往回走,不能也不敢和江青碰面。
江青处处以毛主席夫人自居,总想自己说了算。她是“中央文革小组”的副组长,陈伯达是组长,她却高居于组长之上。讨论起草九大的政治报告时,有一次江青公开跟陈伯达大吵,当着“中央文革”碰头会其他成员的面,对陈说:“我看不起你!”并狠狠摔了一个水杯。在那次会上,张春桥、姚文元没有说话。会后,她把张春桥、姚文元叫到10号楼,批评他们在关键时刻不帮她说话。他们回去后,给江青写了检讨并恭恭敬敬地到10号楼递给江青。
不许黄、吴、李、邱进钓鱼台
发生在1968年3月8日的所谓傅崇碧“冲击钓鱼台事件”,完全是江青导演的。为把傅崇碧置于死地而后快,3月9日晚上,江青在钓鱼台16号楼召开会议时说:“傅崇碧带人、带枪闯钓鱼台16号楼‘中央文革小组’,行为可疑!他的秘书皮包里装了几支手枪,并用皮包击打我的腰部,企图打断我的嵴梁骨!”姚文元在一旁随声附和作伪证。
3月10日,谢富治、杨成武、吴法宪、汪东兴召集会议,讲了傅崇碧进钓鱼台的问题,并宣布7条规定,包括:任何人进中南海、人民大会堂、钓鱼台、京西宾馆、国防部大楼都要事先打电话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放行,而且必须是首长批准,秘书和警卫批准不算数;送文件的通讯人员,不得直接送到首长住房(办公室),信件要经过中办秘书局转递;任何人进入首长住地时,不准携带武器和危险物品等。
林彪、叶群等摔死在蒙古国境内的第二天(那时“九一三”事件还未公开),江青对我说:“从今天起,毛家湾的人,还有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不准进入钓鱼台,你马上报告给汪东兴同志立即执行。”我报告了汪东兴,他说:“这件事难以执行,因为这是关系到党中央、毛主席的战略部署的重大问题,不能随便通知钓鱼台各个大门,这样做会惊动某些人,也会泄密。同时会干扰党中央、毛主席的部署。这些话,你不要跟江青同志说,由我跟她说。江青同志问你时,你就说报告东兴同志了。”
1971年9月24日,中央命令黄、吴、李、邱离职反省,交代问题。江青不准他们进入钓鱼台的命令,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