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虎”斯鑫良受贿获刑13年(图)

发表:2016-12-1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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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首虎”斯鑫良获刑13年监禁。(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6年12月13日讯】中共央视新闻客户端12月13日报道,12月13日,原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斯鑫良因受贿罪在江西九江市获刑13年监禁,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并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

斯鑫良被审理查明:在2001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共湖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权便利,为相关单位、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受贿财物共折合约1955.4万元。

2015年2月16日,斯鑫良被中共中纪委通报落马。与此同时,其子斯力也被带走调查。斯鑫良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浙江“首虎”。同年6月19日,斯鑫良被中共中纪委宣布“双开”,并移送司法处理。

今年8月18日,斯鑫良在江西九江市出庭受审,当庭认罪。

《新京报》旗下微信公众号“政事儿”2016年2月10日报道,中共十八大后,赵少麟、斯鑫良等人都是退休后仍继续插手政治,成为“不守规矩”的典型案例。

中共官媒《廉政了望》曾披露,广厦集团创始人、同是东阳人的楼忠福供出斯鑫良。楼忠福因涉及令计划案被调查,他与令计划妻子谷丽萍的商业合作,据称是斯鑫良在从中介绍。报道还披露,斯鑫良退休后在杭州商圈非常活跃。据称,郭伯雄之子郭正钢妻子吴芳芳因杭州经营项目出现问题,急需有人接盘。斯鑫良曾帮忙尝试联络公司出面拉吴芳芳一把,但此时后来不了了之。

责任编辑:鲁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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