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去派出所开证明,警方告知他已在2001年被判死刑并执行了。
【看中国2016年08月07日讯】据陆媒报道,广东广州的陈先生上个月因故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却遭到办证警察的拒绝,原因让他大吃一惊:他本人早在2001年因为犯绑架罪被执行了死刑!
7月29日,45岁的陈先生去番禺市桥的富华派出所,请警察给他开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想到办证警察竟告诉他,他因犯绑架罪,已在2001年就被判了死刑并执行了,按照字面意思,“我是已经死了”。
据悉,上述有关陈先生“犯罪”并“被执行死刑”的信息,都被清晰记录在一份印有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字样的文件上。陈先生说,警察还将这份文件转交给他一份。
警方提供的文件。(网络图片)
其实,这份文件上,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和陈先生的身份证信息一样之外,其它信息,包括学历、居住地等,都和陈先生的真实情况有出入。
陈先生表示,从2001年到现在的15年间,自己的生活一直都很正常,办理港澳通行证时也没问题,偏偏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才出现信息不符的情况,这种怪事令他十分费解。
8月6日,广州番禺警方通报称,经查询,警方发现一陈姓男子于2003年因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并在2006年执行,相关身份信息可能存在错误。
据悉,陈某已于5日得到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其身份证信息的更正还要等待警方处理。
责任编辑:邵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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