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晚,四川绵阳长虹世纪城一业主散步时,被高空坠落的玻璃击中头部后身亡。(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6月19日讯】据陆媒报道,17日晚8时50分许,四川绵阳长虹世纪城业主童先生带着13岁的儿子在小区散步,行至二期37栋一楼外时,被高空坠落的玻璃击中头部,当晚10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当地警方查找玻璃坠落出处,但直至目前还未有结果,有律师表示,如最终查不到出处,按照相关法规,整栋楼的业主都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业主小区散步 玻璃从天而降
事发的小区是绵阳本地一家比较高档的封闭式小区,玻璃坠落的第37栋楼共有30层。
小区业主钟女士说,“太惨了,那人当时和儿子在散步,突然落了一块玻璃下来,刚好砸中头部,鲜血直流。”附近的业主随后拨打了110、120,但男子抢救无效死亡。
18日中午,当地警方通报了事件,死者为长虹世纪城二期业主童XX,男,43岁,绵阳游仙区新桥镇人,被高空坠落的玻璃击中头部后,于当晚22时许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小区(网络图片)
据小区的一位业主称,高空坠落玻璃在该小区已不是第一次,16日下午,在长虹世纪城一期一栋楼的27层,一户居民的卧室窗户直接被大风吹落掉在地上,“幸好当时楼底下没有人。”
警方排查未果 无辜业主担责?
当地警方称,当晚,警方及物管对事发楼的近百户居民进行挨户排查,但目前还未找到玻璃坠落处。
小区业主对此都很关注:小区高空坠落玻璃砸死居民,住户应该负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如果找不到玻璃坠落处,又该谁来负责赔偿呢?
对此,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姜姓律师表示,若排查出明确的事主,则该事主可能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承担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则都要给予补偿,通俗地讲,就是除一楼住户外,整栋楼住户都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刘姓律师也表示,如果找到了玻璃坠落处,又是人为使玻璃坠落,那么玻璃所属业主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如果玻璃是自然落下,那么业主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如果找不到玻璃坠落处,根据《侵权责任法》,整栋楼的业主都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的说法一出,舆论一片哗然,很多网友发声质问相关法规的合理性。
搜狐新闻客户端网友317976:“玻璃不是业主私自安装的,为嘛找业主的责任?开发商的责任!”
网友533036301:“由整座楼业主承担责任,这种说法不负责任。”
湖南衡阳一搜狐网友:“死了人公安查不出来,全世界人受罚吗?”
搜狐网友106664092:“查不到就大家赔,延深一下,警方查不出就警方赔。”
搜狐新闻客户端网友537921:“瞎扯!典型的欺负弱势群体,这不是秃顶上的虱子明摆着嘛,玻璃是由开发商安装的,住户也是受害者之一,为什么要住户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