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的怒火—评十堰法官被刺事件(图)

作者:叶知秋 发表:2015-10-10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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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10月10日讯】9月9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四名法官刘坦、郑飞、刘占省和胡韧被前来领取一起劳动关系争议官司二审判决文书的上诉人胡庆刚刺伤。四名被刺法官中,伤势最重者郑飞身中七刀,肺部被刺伤、胸部贯穿;刘坦胸部和腹部被刺伤;刘占省胸部被刺伤,手臂划伤;胡韧腹部被刺伤。

二审再次败诉的胡庆刚,为何将怒火倾泄到法官身上?这一惨案与当局严厉打压维权人士、死磕派律师有无内在的关联?

胡庆刚的愤怒值得同情。判决书甚至连原告“胡庆刚”的名字都写错了,可见法官之草率、敷衍。9月11日,面对央视镜头,胡庆刚仍激愤不已:“你说我败诉,你要说出个原因来。”不由让人想起2009年模仿杨佳袭警,冲进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砍死1人、砍伤3人的何胜凯——他在到法院指认案发现场时,激动地大喊:“他们都是贪官,他们残害人民,(我)没有办法的!”

2013年8月,胡庆刚入职十堰方鼎工作。因十堰方鼎长期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等原因,胡庆刚离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主张权益,要求十堰方鼎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补偿和赔偿金共计64,363元,并提供了在武汉方鼎的工作服照片、东风模冲临时出入证、《东风模冲冲焊厂员工安全操作指南》来证明劳动关系。

毛建华律师认为:“劳动法规定的证明标准,不同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劳动法的仲裁程序规定,企业承担的证明责任大于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所以,根据本案劳动者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有劳动关系,在企业没有足以反驳证据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有劳动关系。”

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证明了胡庆刚二审上诉书中的说法:监察支队在十堰方鼎调取的员工花名册中有胡庆刚的名字。工资、社会保险、辞职申请、考勤证明等都有。再者,若胡庆刚不是十堰方鼎的员工,没在那里上过班,十堰方鼎完全可以反诉胡庆刚敲诈。法官只要了解、询问一下胡庆刚的工友,即可证明一切。

胡庆刚与十堰方鼎汽车车身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争议,本来不难判明,标的也不大,老实本分的胡庆刚走过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等程序,不但耗尽2万多元积蓄,而且期盼的正义仍未到来,绝望之下杀法官泄愤,酿成震惊全国的血案。

死磕派律师绝迹,勾兑派律师大行其道。据媒体报道,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叶直根收了胡庆刚代理费1000元,另外说是请法官吃饭要走了1300元,加油给了300元,还约定如胜诉提成20%。吃了被告吃原告,中国司法之黑暗可见一斑!

从2008年杨佳袭警、2010年广西梧州六名法官遭泼硫酸、湖南永州邮政局零陵分局押钞队队长朱军血洗法院,到近期的陕西安康法官被围攻、浙江金华法官被威胁、湖北十堰法官被刺伤,充分说明没有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底层的冤屈就会像火山一样爆发。

学者萧翰说:“我注意访民多年,我实在帮不了,只想劝访民一句:你们擦干眼泪,收拾行李回家,不要再告了。你们忍不下这口气,就皈依一种宗教,然后用宗教救赎的精神去宽恕给你制造不幸的人。这条做不到,你们就干脆复仇,这种血亲复仇在任何社会制度下是允许的,是有一定正义性的!”

经过一年多的折腾,花光积蓄的胡庆刚,连上访都已有心无力,满腔的怒火除了喷向枉法裁判的法官,还有别的选择吗?

有。那就是寻求维权人士、死磕派律师的援助。然而,经过当局的严厉打压,万马齐喑,死磕派律师不是被软禁、监禁,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当法官与苦主之间最大的缓冲地带死磕派律师消失之后,满腔怨愤的苦主无处发泄怒火,丧钟开始为法官敲响。

一面是法官被刺、被杀,一面是法院上演丑剧、闹剧。2013年河南省高院推出“尿不湿法官”,2014年江西高院推出“吊瓶法官”,极力渲染法官的悲情。这些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维护的法官,又怎能维护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呢?

河北廊坊市法院今年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决定派出663名法官进入全市240个社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廊坊中院组成4个服务队,派出法官145人,负责45个社区;11个基层法院组成51个服务队,派出法官518人,负责195个社区。

作为司法精英,法官跑到社区作秀,这不是哗众取宠、不务正业又能是什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令律师大失所望。

有律师认为:刑案申诉代理,立案后才能阅卷,将使申诉代理律师陷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困境;不能阅卷,连写个像样的申诉状都难,咋保证能立上案?案卷材料的使用限制,有悖审判公开原则。“三类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难仍无解,辩护无意义。

陕西省律协发布《关于律师参与办理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中的律师言论和行为作出规定、限制:律师代理拆迁安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案件,要在三天之内向司法局、律师协会备案;不得以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狙击、围观、声援等方式制造舆论压力和社会影响。

这条通知等于是“跪着的人给站着的人立规矩”,什么都考虑到了,唯独没有考虑到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当中,没有律师挺身而出,有冤无处诉的原告,经过上访、败诉的折腾,很可能步杨佳、胡庆刚的后尘。

所谓底层,无权无势、逆来顺受,他们的怒火都是司法不公、严厉打压人权律师的社会逼出来的。给他们一分希望,包括法官在内的人们就会少流一点鲜血。

原文网址: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29948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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