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5年08月22日讯】2015年7月12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最高法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现年61岁奚晓明是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博士学位,是二级大法官。奚晓明在最高法院工作33年,担任副院长11年。奚晓明是十八大以来,中国法院系统被调查的首位高官。
奚晓明被指涉山西张新明与吕中楼两大煤商股权转让纠纷案。吕中楼的山西沁和投资支付4.23亿元收购山西金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明62%股权。不久,该煤矿市价飙升至百亿元,张新明想要回股权,以转让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废止转让合同。山西高院一审支持张新明诉求。上诉至最高院,2012年9月判令沁和归还张新明46%股权。该判决引发法律界哗然。按照这样判决,如果煤炭降价,吕中楼是不是也可以反悔?如此商场哪还有交易信誉规则?这样的判决不是颠覆商业规则是什么?可悲的是山西高院竟支持张新明荒唐诉求;更可悲的是最高法院非但没有更正山西高院荒唐判决;竟支持肯定这一荒唐判决?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谭启平说:“这个判决是我几十年来看到的最荒唐的判决。”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梁慧星说,“如此糊涂的判决,如果再不出来说句话,实在是对不起法律的良心了。”既然双方当事人都是商人,那么双方约定就是公平的,法院无权干预。最高法院判决颠覆了十几项法律原则和制度。最高法院判决具有全国性指导作用,如果下级法院都效仿,“那法律关系就乱了,社会就乱了,社会稳定就不存在了,法治国家就很难实现了。”显然,在这一案件判决上,最高法院竟离奇地突破司法底线,更引起了多少法律权威的震惊!
张新明与吕中楼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判决已是最高法令人震惊的法律丑闻;可悲的是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奚晓明竟不知羞耻地,把这一倍受指责的荒唐案例写进奚晓明主编的《最高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一书中,这样颠覆法律准则的案例竟然能被列为“指导案例”。这一“指导”是否彻底颠覆商业诚信和商业规则,如何保护正常的商业交易!这是否意味中国传统的商业规则被彻底打破,商业从此无规则!
就是如此重大的张新明与吕中楼股权转让纠纷案,最高法院却没有开庭审理。这一“判决”是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讨论组”决定的。民事商业案件由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审理,奚晓明主要分管民一庭、民二庭。奚晓明是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讨论组一员。显然,这一重大荒唐判决完全由奚晓明主宰!如此也不难看出奚晓明与此案背后牵连!奚晓明这种种做法是玩弄法律,更是践踏中国法律人的智商!
张新明在最高法院上诉代理律师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飞,系奚晓明吉林大学同学。此案诉讼中被疑得到奚晓明帮助。显然,孟建柱痛批奚晓明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正是缘于此!显然,孟建柱也正是痛批此案为“司法界耻辱”!或许,奚晓明认为他可以在全国民事商业判决中一手独断。然而,奚晓明想错了,中国司法绝不会容许奚晓明个人胡作非为!奚晓明“学者型法官”的名声也就此一夜之间跌入谷底。一切企图颠覆法律规则的人总是要受到法律制裁;奚晓明自然也不例外!去年8月,张新明因涉及华润并购案被有关部门控制。去年,奚晓明被中纪委约谈。
此前,有消息称奚晓明落马后,被查封总资产15亿元以上。他在北京、武汉、太原、苏州、大连五所公寓、别墅被查抄。在武汉抄到十六幅齐白石、徐悲鸿等名画。在太原抄出十二本银行存折;在苏州抄到外币,在大连抄到六本护照、三本港澳通行证。显然,奚晓明称得上司法界的巨贪大蠹!显然,奚晓明不知制造多少离奇判决!或许,奚晓明更有外逃准备!或许,被奚晓明转移海外资金更不知有多少?
到了最高法院民二庭的案子,除了涉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之外,涉案金额往往动辄几亿甚至数十亿。主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奚晓明,是民法学界业内公认的“学者型法官”,在民商事审判中可以一言九鼎。如此奚晓明贪腐空间可以想象;如此奚晓明自然也给了外界更多想象空间!或许,在这样的每一案件判决中,奚晓明营私获取上亿资金也不是问题!当然,多少司法腐败案件为奚晓明操纵,然而,司法系统一定还有多少和奚晓明相呼应的腐败法官。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显然,对司法系统的反腐败更有待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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