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和,成员之间,矛盾丛生,气氛压抑,相互之间离心离德;这类家庭惧多爱少、愁多喜少、疏多亲少、散多和少。子女羡慕和期盼父母象邻居或同学那样和睦的家庭充满欢乐、充满亲昵!孩子常常抱怨自己不能或不能充分向父母表达起码的要求,甚至伤心落泪。渐渐对父母之间的冷漠关系或父母对自己的漠视也不在乎了!久而久之,对父母的爱被抑制了,心存的善被扼杀了!父母之间的怨恨和与儿女的冷漠无形之中延伸到整个家庭。这时,儿女们谁也不会偏向于父母任何一方,结果是儿女的各自越轨、离家出走,甚至堕落都可能接踵而来。好端端的家庭毁于一旦就成为事实。家庭的悲剧又必然成为社会的悲剧!
这样的家庭不仅没有共同一致的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正确理念和方法,甚至连一般的施教措施都谈不上。子女只好接受父母的负面影响,各取所需。我们说父母对子女的作用在于他们的言和行。语言包括语言修养、所表达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语言的文明性等;行为则包括待人接物、交际过程中的态度,对人对己对事对物的责任等是否符合社会规范或文明社会的要求,以及遵守人交际交往的原则。许多父母尤其不称职的父母没有及时加以注意子女的精神在最纤弱或最容易支配的时候去施以好的影响,甚至常常对子女的过失也都放任不管,逐步使得孩子的本性被弄坏了。殊不知这好比孩子泉水的源头被不和的父母撒下毒药,日后由父母亲身喝到苦水,却不知所措。孩子大了,恶劣品质跟着到来。这难道不是冷漠的父母把邪恶教给了孩子吗?
冷漠的父母从来不会对孩子的行为、品德有赞扬或责备的表示,使得孩子在人生很长一段时期缺乏荣誉感不珍惜名誉,也不在乎耻辱。在孩子尚无足够的理智去辨别荣与辱的年龄时,父母就该认真培育。心理学研究一般在5岁孩子的情感离荣与辱的原则和标准是最近的,父母必须创造条件对孩子进行羞耻与自尊、期盼奖励与捣乱这方面的教育,让孩子识别。父母千万不要把荣与辱视为儿戏,一概无所谓。其实孩子这时以至以后都是最在乎的了!否则孩子的人格缺陷一经形成很少能再矫正的。
溺爱或虐待也是某些父母“失职”的深重灾难。被溺爱的孩子必定学会骂人、打人,不尊重人;被虐待的孩子必定学会冷眼看世界,学会仇视。这两种反映又会殊途同归,他们长大了很少有成为好公民的。常常精神过于颓唐,失去勤奋与活力,甚至会养成放荡的行为。可以说,他们的父母把邪恶教给了孩子,损害了孩子的精神,等于是培养他们长到一定年龄就施用强力与暴行待人。溺爱并非父母“爱少了”(形容“爱满了”很形象),如给孩子花样繁多的衣服,数不尽的玩具,填不满的要求与欲望,甚至哭或闹都成了孩子虚荣与“斗狠获胜”的工具。在中国大陆常常看见一些家长让大约10岁左右的女孩穿上旗袍高跟鞋、佩戴价值不菲的项链、戒指、耳环,以显示财富或女儿的“美丽高贵”!殊不知女儿的心态随着华贵的配戴而一夜之间就有了向“成熟女人”的姿势甚至心态转化的,“小女孩”变成了“大女人”,若不赶紧止步,说不定会向堕落走去,幼小的心灵让污泥浊水取代。家长不能不防微杜渐!
所谓家和万事兴,首要的就是孩子的教育要在“家和”的前提下,才能踏入正途,不至于走岔路;孩子能健康健全成长又是“万事兴”的结果与标志。这些就是父母教育孩子的本钱,是一本万利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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