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5-06-02 03:38:32作者:
中国大陆掀起诉江泽民大潮。(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6月02日讯】(看中国记者杨天资综合报导)在近期海外不断放风王岐山反腐“打虎”遭遇瓶颈;周永康公审日期延后;聚焦郭伯雄正式落马之际,大陆境外频繁传出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负面新闻,媒体猜测是否显现某种趋向,值得关注。
5月31日,海外法广报导称,对江泽民不利的消息近日密集传出,香港《动向》5月号报导,去年中共退休高官年开支逾675亿元,其中江泽民最为奢侈;但最奢侈开支却没有带来安稳日子,自现当局今年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江泽民已经被多人次起诉;由他亲自主建的秘密机构—610办公室被中国媒体密集提起且没有人再被任命担任负责人。
香港《动向》5月号引述消息人士表示,江泽民退休后,每年有一半时间呆在上海,这些养老豪宅和别墅,成为江泽民在上海的地下中南海。有举报材料披露,江泽民的儿子江绵恒任中共科学院上海分院院长期间在闵行区圈了过万亩土地建航天城,江泽民有一行宫就建在航天城里面,奢华至极,面积甚至大过毛泽东当年在上海的行宫上海西郊宾馆。上海当局不仅为退休后的江泽民兴建了被列为高度保密的“上海一号工程”养老豪宅,还在瑞金宾馆以及浦东地区,为其修建了别墅。
据报,江泽民退休后不仅可以享用专机、专列,还享受北京军区总医院、上海华东医院、广州军区总医院随时待命提供的特供服务。江泽民还被指任意享用多处行宫,除了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玉泉山中央军委招待所5号楼,江泽民光顾的行宫还有上海西郊宾馆、上海大公馆、苏州太湖宾馆等等。
中国掀起诉江泽民大潮
在海外频繁传出江泽民负面新闻的同时,中国大陆正在掀起诉江泽民大潮。
中共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于5月1日起施行不久,据明慧网报导,中国便掀起了“起诉江泽民”的大潮。2015年5月以来,多份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被递交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原告都是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报导,5月10日,湖北襄阳张兆森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并在其后15日襄阳中院对他本人涉及与法轮功相关的内容进行非法庭审时,他当庭再次递交诉状,并由检察官当场收下。
5月16日,原江苏教育学院厅局级官员朱鹤飞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分别邮递了对江泽民的控告书。
5月17、18日,烟台高级软件工程师邹德用之妻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等处递交了刑事诉讼状。邹德用是高级软件工程师,因为修炼法轮功于今年4月13日在北京被抓捕关押至今。他的妻子认为,邹德用被强加莫须有的罪名皆由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所致,因此她对江泽民提起了刑事控告。
5月19日,河北张家口市同时有5位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刑事犯罪。王好军、葛海斌、任巧玲、汤亚贤和申晓杰通过邮局快递把诉状寄到最高检察院。
5月20日,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符玲文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江泽民。
5月22日,中煤张家口煤机公司的庞晓森和工商银行原张家口分行的王心宇,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出针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同一天,吉林省吉林市杨鸿雁女士与母亲赵玉英,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灭绝性的迫害运动。杨鸿雁在刑事控告书中写道:“1999年7月,江泽民公然违背宪法,发动了对法轮功史无前例的迫害。十六年来,我及我的家人遭受了非法抄家、非法通缉、流离失所、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毒打、殴打、撞墙、火烧炮烙、老虎凳、关小号、迫害亲属、威胁、恐吓等迫害。在这期间还经常被不法人员骚扰,人身安全及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5月23日,湖南岳阳市孙平华通过EMS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出控告书,并得到两院的回执:最高法院1043234784901;最高检察院1043234783501。
5月24日,重庆某部队原正营职军官杜汉文正式向最高检察院投书,状告启动和主使残酷迫害包括他在内的数以千万计法轮功学员的恶首凶犯江泽民。
5月25日,原湖南冷水江市钢铁总厂子弟学校一级教师、中学教务主任李树平和妻子,通过邮局快递把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同一天,河北三河市马维山、王悦夫妇及王莲双(代表本人和儿子王占青)先后到三河市检察院递交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并请求该院转呈最高检察院。
5月27日,南昌市原第五建筑安装公司陈宝芝及妻子张园珍共同控告江泽民给他们及家庭带来的十几年的灾难,要求中国司法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5月27日,河北保定蠡县朱军强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状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四十五岁的个体经营者朱军强先生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朱军强在诉状中指控江泽民集团:十六年来对我非法抄家二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一次二年,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一次,刑讯逼供一次,七次被迫流离失所,多次被入户骚扰、扣押身份证,住宅、手机和电话长期被监控。给我造成右臂致残、造成经济极大损失。
在过去10多年间,中共法院曾经对法轮功有“三不”政策: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释。这是江泽民一向以来对法轮功政策的一部分。但自去年开始,大陆出现很多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奔走,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最有名的就是建三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