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12月26日讯】历时七年讨医保未果,反而要交两万多元诉讼费获刑两年
法院院长楊海明亲自担任审判长 一起案子交两份诉讼费
中华大地我无家、维权伸冤遭欺压。蓝天作被、地为床、剩饭烂菜把饥压、债台高筑人财空,浪迹天涯!
我叫罗春生,男,现年58岁,河北省邯郸市人,原邯郸市中大建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师,现无业,无住址。(住房遭非法强拆)
我爱人黄润截在邯郸市国棉三厂工作三十多年,2007年由于长期岗位工作造成了双肺大泡的职业病,必须手术治疗,费用约二十多万,而邯郸市国棉三厂五年多时间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把个人已交的的钱挪做它用、导致巨额医疗费我们无力承担。
我们多次找该厂领导解决问题,非但无果,反遭打击报复,无奈我们只好依法起诉到丛台区法院,邯郸市国棉三厂领导讲:“告那也没用,我们把钱给法院也不会给你交医保。”我说;“这是违法的行为” 该领导讲:“钱就是法”。
果然如此,我们交了十元案件受理费,丛台区法院于2011年5月4日立案,我们申请先预执行支付手术费用及依法予以工伤认定,同时请求相关部门对生产车间环境予以评估。但法院及相关部门根本不依法办案,一直推诿拖延,不管病人的死活!无奈我们只能先想办法;借债给我爱人做了两次大手术,我爱人至今已退休近两年,而邯郸国棉三厂仍未缴纳她的医保。丛台区法院立案后却对此案非但不闻不问,反于2007年7月22日下午我去该法院询问情况时,该院要我撤诉,我不同意,主审法官于宙居然伙同另一不明身份者追至公交车站对我进行殴打!我报警后,做了损害鉴定为轻微伤。23日晚上十点左右,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该法院十多人突然闯入我家再次逼我撤诉,我坚持不撤,他们竟然多人再次动手打伤我,我又报警,事后做了鉴定,又是轻微伤。我向丛台区反映此亊根本无人理睬,该院怕我上访;继而编造陷害我“妨碍公务”把我抓进看守所,逼我认罪,我说:“我在家半夜休息,妨害了谁的公务,是你们私闯民宅、殴打陷害当亊人,你们有罪。”
我被非法关押十四个多月、后遭冤判二年有期徒刑,我有病的妻子也被株连遭判一年有期徒刑。就这样两年后的2013年5月3日,邯郸市丛台区法院扔到我家门口一份判决:“驳回起诉,承担一万多元诉讼费”即我们如果上诉还得交一万多诉讼费!我找该法院法官,他竟然讲:“你不是能借吗?多借几万无所谓。” 作为一个法官,执法者,对一个特困家庭靠吃国家低保生存的人讲:这样的话、做这样的事、还叫人吗?近几年来,受害人一直不断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诉。相关职能部门却是互相推诿,采取不予理睬。邯郸市丛台区公安分局联东派出所出的警,并开具了验伤证明,也有了验伤结果。立了案三年多的时间不给处理结果,他们讲:“法院私闯民宅、打人他们不管。法院的人非法违规、闯入我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试问我半夜私闯别人家将人打伤,联东派出所也不会处理吗?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是华夏几千年的法理人人都知道,难道联东派出所就不知道法律是公正的,不能徇私枉法的吗?丛台区法院不懂一个案子交一份诉讼费?一个案子审两年多?法律在丛台区只是空文,它们是拿法律当儿戏。拿人民生命、财产开玩笑。
希望领导能够重视,力克司法腐败,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严厉要求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本案立案查处,整一整、管一管这些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他们执法者用来镇压人民,无法、无天、法理难容,大刀阔斧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还法律尊严共产党的型像!
一个国企职工奉献三十余年,换来的是病痛,是打击,是羞辱,更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国企的财富里,浸满的是劳工的鲜血!国企尚如此,民生当如何?
当法制沦为遮羞布,无耻与罪恶便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现今的中国社会不就是如此吗?
——何时能见恶迹伏法,元凶授首的开天之日?
我们哀心恳请人大监督,各位党政领导、新闻媒体记者、专家教授、有志人士关注、为我们主持公道,不胜感谢!全家向大家跪拜在此等候!
此致
罗春生泣血笔
电话:1860011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