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非公民,甚至于没有绿卡者,仍可获得某些政府福利。虽然过去非公民的福利受到严格的限制,但是之后通过一些新法令,使所有的移民(包括没有身份证件的移民)仍可得到需要的福利。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一些非美国公民可享受的美国福利,给在美国,或者想要去美国的小伙伴们参考。
“合格”移民包括
1.公民
2.合法永久居民(有绿卡者)
3.难民
4.政治庇护者
5.驱逐出境令获得暂缓执行或豁免者
6.进入美国的古巴人或海地人
7.亚美混血儿
8.假释入美国至少一年以上者
9.持有制约条件获准入境者
10.被暴力虐待的配偶或孩子
即使您不具备合格证件,也可以为同一户口合格的家庭成员(例如您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是美国公民)申请粮食券或 CalWORKS 的福利。
“不合格”移民包括
不具备合格证件的移民,具有“暂时保护地位” (TPS) 和PRUCOL 的移民。PRUCOL 是移民局知道你在美国,虽然你不符合以上所列的合格移民种类,但是移民局并没有打算把你遣送出境。
所有移民(包括无合法证件移民)都有资格申请以下福利:
1.胎儿出生前的照顾
2.Medi-Cal 急诊
3.青少年自主
4.Medi-Cal 各地区服务中心
5.加州儿童服务
6.儿童健康及伤害预防
7.CHDP 儿童免疫预防注射
8.妇女丶襁褓婴儿丶儿童照顾
9.WIC 学校早餐及午餐
10.暑期食物
11.县政府医药保健照顾
12.公共教育
13.发放救援食品室
14.庇护所
15.多处非营利机构服务
这些计划不要求合法居留身份,即使您不具备合格身证件,您也可以获得以上的福利服务。
如果学校或托儿中心要您在表格上填写您的社会安全号码 (Social Security Number) 时,您可以填写“没有None ”或干脆空着不填。他们不能把表格上的资料交给政府机构。
移民身份的筛检
一丶您不需要担心公众负担,如果您:
1.已有永久居留证(绿卡)(除非您离开美国一次超过六个月)
2.正在申请成为公民
3.是难民或政治庇护者
4.正在申请绿卡,而自一九七二年以前就一直住在美国。
5.家庭暴力受害者,曾根据暴力侵犯妇女法案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VAWA) 提出请愿。
二丶领取政府福利是否影响移民身份?
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移民或非移民在美期间享用某些社会福利,有可能造成他们无法移民或入籍公民,在这种情形之下,很多的移民或非移民不是全家被驱逐出境,或个人无法得到美国公民而申请家人移民。移民法的基本精神是不希望美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被外国人用尽,而美国人却无法享用。
一般来说,以维持收入为目的 ( 是您全家的唯一收入) 的现金补助及长期的医疗照顾,都被禁止被非合格的居民来享用,以免他人利用图利。政府当局将此称之为“公众负担”(Public Charge) 。
三丶可能被认为“公共负担”而影响绿卡申请的补助
然而,政府官员将会考虑许多因素,包括您的年纪丶健康状况丶您整个家庭的收入及资产(如果您有担保人,即指他们的收入及资产)来判定您未来是否可能会依赖社会救济而过活。他们会审视你的整体情况,不能仅以单一因素来判断您是否会成为公众负担。
视你的情况而定,过去领取现金福利不一定会对你不利,譬如,您领取福利已是许多年前的事,或只是很短暂的一段时间。因此,您不会只因为过去接受过任何一种福利而自动被认定为“公众负担”。
四丶不会被认为是“公共负担”的项目
美国移民局公布以下一些社会福利,如果被合法或非法居民享用,并不影响他们申请移民或公民入籍,这项措施使成千上万的移民或非移民居住在美国不必担心他们的经济状况及全家的移民前途。
这次移民局的新规定则包括某部分现金福利,这些现金福利不是让申请人得到图利或收入,而是避免他们长久的利用此现金为固定收入。以下为合法的享用社会福利,使用这些福利不会被移民局视为公共负担:
1.移民局不会拒绝您合法进入美国。
2.移民局不会拒绝您合法申请永久居留。
3.移民局不会要求归还您领取的公共福利。
因此只要是不作为“维持收入的非现金福利”,就不属于公共负担的考虑范围,不影响未来绿卡申请。
SSI领取
如果您是在美国的低收入移民,残障丶失明丶或年龄在六十五岁以上,您可以领取 SSI :
1.您在1996年8月22日前领有
2.SSI ,可以继续领取。 您成为美国公民
3.您是难民(包括美亚混血儿丶古巴和海地逃亡入境者)丶政治庇护者丶遣送出境令获得暂缓执行而时间未超过7年者(如果超过七年而您仍然具有此一身份,您应当申请
4.您是现役或退役美国军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在美军指挥下服役的菲律宾人包括在内)丶其配偶或孩子(18岁以下未婚,或22岁以下在学的学生)丶或其未再结婚的寡妇或鳏夫。
5.您是合格移民且已工作过40季(约相当于10年的时间)。您的工作季数可以加上您配偶的工作季数累积计算,或者您可以加上父母在您18岁以前的工作累积计算。不过如果您在1996年8月22日以后才进入美国,您必须在进入5年之后才可以使用您的工作季数来申请。
6.您在1996年8月22日以前合法进入美国,后来才失明或成为残障。与以上各类不同的是,您不能只靠年龄超过六十五岁取得申请资格。
您也必须符合收入限制及其他条件。如果您有担保人,担保人的收入及资产也可能要计入来决定您的收入资格。
移民现金补助
如果您是合法移民,残障丶失明丶或年龄在六十五岁以上,但是因为您的移民身份而不符合申请 SSI 的资格,您可以申请移民现金补助。您仍然必须符合收入限制及其他条件条件:
1.65岁以上,在1996年8月22日前合法进入美国( 或住满五年以上) 者
2.在1996年8月22日以前进入美国65岁以上年长者或残障人仕,且在当时身份属于“不合格的外籍人士”
3.1996年8月88日以后,藉由经济担保人进入美国65岁以上年长者或残障人仕,而担保人去世丶伤残或有虐待之事实。
申请者可至任何洛县社会福利部门 (DPSS) 专责处理“一般救济”(General Relief) 事务的办公室递送申请表,行动不便者可电:(877) 481-1044 索取表格及查询更进一步的资讯。
如果您有担保人,担保人的收入及资产可能也要计入,来决定您的收入资格。您可能也可以领取加州医疗补助 (Medi-Cal) 和粮食券,但是您必须另外分别申请。
粮食券计划
粮食券计划是一种联邦计划,它是一种以元为单位的优待券,在食品店可广泛地替代金钱使用,目的是改善低收入户家庭成员的营养,但不可用于购买宠物食品、洗衣、家用或纸张用品及烟酒等。要领取粮食券您必须是:
1.美国公民或合法居民。移民和其家庭可能合格拿粮食券,而不会影响移民申请永久居留或公民。
2.您丶您的配偶或父母是曾在越战期间协助美军。
3.Hmong (蒙)或Lao (寮)族人,而且您在美国是合法居留的。 是低收入或没有收入,且没有领取。
4.SSI 或SSP 。您的资产,除自己居住的房屋不计算在内外,从银行存款丶债券股票到个人退休帐户都是受到限制的。如车子的价值不得超过市价$4,650 ,银行户头不超过现金$2,000( 但若有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同住,则可将上限提高至$3000) 。
以下是领取粮食券的收入标准:(As of 10/01/2003)
家庭人数 1 / 税前收入限制 $960
家庭人数 2 / 税前收入限制 $1,294
家庭人数 3 / 税前收入限制 $1,628
家庭人数 4 / 税前收入限制 $1,961
其他现金救济
合格的移民和具有 PRUCOL 身份的移民可以申请CalWORKS (家中有十九岁以下小孩的补助)及一般救急津贴(General Relief 没有小孩的个人补助)。您也必须符合收入限制及其他条件。
如果您有担保人,担保人的收入及资产可能也要计入来决定您的收入资格。如果是政府承认的难民,在美国居住不足八个月,可以申请难民救济金 (Refugee Cash Assistance) 。
医疗照顾
有身份证件和没有身份证件的移民,都可以得到某些县政府的医疗照顾福利。他们也可以经由 Medi-Cal 急诊丶与怀孕有关的Medi-Cal 丶青少年自主Medi-Cal 丶县政府心理健康服务丶CHDP 得到医疗服务,另外有许多免费和社区诊所提供医疗服务。
要有资格接受所 Medi-Cal 医疗服务(也称为全范围Medi-Cal )或居家照顾服务(IHSS, In Home Supportive Services ),您必须是合格的移民或PRUCOL 身份的移民,要申请健康家庭 (Healthy Families) ,小孩必须是合格移民。
在1996年8月22日以前进入美国的“合格”和“不合格”移民都有资格申请居家照顾服务 (In Home Supportive Services) 。领取移民现金补助CAPI (Cash Assistance Program for Immigrants) 者,即使在1996年8月22日以后进入美国,也有资格申请居家照顾服务。
公共住屋
“合格”的移民有资格由美国住屋及都市发展局 (HUD, U.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获得住屋的补助。HUD 是联邦计划,州和地方住屋方案分别有不同的法令。您家中即使有一两位成员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格”的移民,您仍可以申请领取HUD 的补助。此补助是以家中有公民身份及“合格”移民的人口数来核算。
社会安全
1.社会安全福利
如果您曾经因工作或以薪资扣缴方式付钱给社会安全系统,您就可能有资格申请社会安全的伤残丶退休丶或遗族抚恤福利。想得到这项福利,您必须现在是美国合法居民,或在1996年11月3日以前申请并领有社会安全福利。如果曾被遗送出境,就不能享有这项福利,除非您已经又获准入境成为合法居民。如果您仍是非公民身份,离境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这项福利就会被取消。
2.社会安全号码
要取得可以工作的社会安全卡,您必须出示证件证明您是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或持有移民局发给的工作许可证。您在美国持有合法居留身份,但没有工作许可,您可以申请到社会安全卡,但只能用来作为身份证明。使用此社会安全卡去工作是违法的。
工作者权益
无论您持有什么样的移民居留身份,您有权得到最低工资丶逾时工作加班费丶以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您也有权不受到侵犯与歧视。如果您的工作权益 (Worker Rights) 受到侵害,请打电话到州政府劳工部 (213) 897-4037 提出申诉。
如您有合法的工作许可,雇主不能因为您来自外国而歧视您,或无端拒绝雇用。如果您是移民工作者,您的雇主积欠工资不付,下列团体可以协助您:
1.Asian Pacific American Legal Center (车衣场工人)
2.CHIRLA (临时劳工和帮佣)
3.KIWA (餐馆工人)
经济担保人
大多数的新移民在进入美国时都必须要有担保人签署“经济担保具结书”。此具结书是向政府保证,担保人会在经济上支助被担保的移民。并非所有移民都必须要有担保人,例如难民和政治庇护者。如果您是有担保人的移民,在您要申请政府福利时,您的经济担保人和您自己的收入及资产,都要列入核算。
这种合计规则使得许多移民的收入过高而不合乎申请的资格。如果您申请医疗照顾,不须计入担保人的收入,合计只适用于申请粮食券及救济金计划。担保人收入合计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移民,包括:难民、政治庇护者、假释者 parolees 、提出请愿申请移民签证的受虐配偶、或其他不需要经济担保人的移民。
此外此一规则也有例外,根据您申请的福利种类及您进入美国的时间而定。例如,如果您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您可豁免此规则。不过您仍旧需要符合其他的资格条件。如果您对于担保人收入合计有问题,请与本页最后所列的法律机构联络。
失业补助金
除了上述所介绍的有关公共负担的相关资料外,另一个让人关心的就是失业补助金的问题了。高失业率使得许多人对是否能够继续在美国保持有 H-1B 、L-1 、O-1 、或TN 身份感到恐慌与不安。
无法立即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的人,在失去经济来源的情况下,首先想到的就是试试看向劳工部申请失业补助金,以解燃眉之急,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下却是行不通的。基本上,持有 H-1B 、L-1 、O-1 、TN 者不适合申请失业补助金。持有上述非移民工作签证的人士一旦失业后,便立即失去他在美国合法居留身份。
如果这个人向劳工部申请失业补助的话,劳工部在收到申请失业补助金时,会即刻通知移民局,如此一来,申请人马上曝露了自已“失去合法身份”的事实而不自觉。
合法难民
每一个“正式”即有合法证明获准入境美国的难民,通常在抵达美国前都被指定一个自愿重置机构 。除了为难民安排最初抵美后的住处及经济支援外,这些机构也协助安排工作和提供社会服务咨询。他们也可以介绍其他服务,并协助难民安排其他家庭成员进入美国。这些组织包括:
1.African Community Resource Center & Resettlement Agency
2.Church World Service & Lutheran Immigration Relief Service
3.Jewish Family Services
4.Internation Institute
5.International Rescue Committee
6.Refugee Resettlement Program, Catholic Char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