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女儿案两主犯二审改判无期徒刑(图)

发表:2014-09-07 00:57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2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湖南永州访民唐慧的未成年女儿2006年被轮奸及被迫卖淫案的两名主犯周军辉、秦星的死刑判决被中国最高法院驳回。高院日前对两人改判无期徒刑。(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4年09月07日讯】湖南永州访民唐慧的未成年女儿2006年被轮奸及被迫卖淫案的两名主犯周军辉、秦星的死刑判决被中国最高法院驳回。湖南高院日前对两人改判无期徒刑。

据中国多家媒体的综合报道,湖南永州居民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在2006年10月初到12月底的3个月内,被周军辉、秦星等人拐骗、轮奸、强迫卖淫,后被亲属找到,带离卖淫场所。2008年,湖南永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周军辉、秦星死刑,其余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5年。2012年,湖南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同年,唐慧因在湖南法院办公楼滞留15天要求判处7名被告人死刑,被判劳动教养一年半,后在社会舆论压力下该劳教决定撤销。唐慧随后将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道歉,唐慧一审败诉,法院二审判唐慧胜诉,但拒绝了其要求劳教委书面道歉的要求。她的遭遇令女儿的案件引起更大关注。

今年7月,中国最高法院没有核准周军辉、秦星两人的死刑判决,发回湖南重审。“湖南法院网”9月5号宣布,湖南省高院当天对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二审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周军辉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秦星犯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关注此案的美国中文网刊《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对此评论说:

“唐慧的女儿心灵上、身体上,唐慧全家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谁来赔偿她?摧残幼童,应该罪上加罪。中共当局对妇女儿童的保护是非常糟糕的。”

唐慧的声明表示对湖南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并指出“我的上访都是为了推进这个案子早日公正处理。案子开始公安只是侦查容留卖淫的轻罪,最初也不追究周军辉强奸罪,到如今强迫卖淫罪成立、强奸罪成立,加上死刑复核,这个过程拖了八年。中间我被劳教,起诉劳教委的败诉,都可以看到,一个普通百姓,要想在案件中看到公平正义,是何其之难。”

(有删节)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