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广播公司(CBC)近日报导说,老年人和移民倡导机构向媒体透露说,一些从其他国家移民加国的老年人,在申请老年金时(OAS)时,受到政府不公正待遇。
现年78岁的苏西科(Branko Sucic)老人就是其中一例。苏西科在克罗地亚成长,后来与妻子移居意大利,1959年移居澳洲成为澳洲公民,1970年又携全家移民加拿大,此后一直在加工作生活直至1993年12月,然后又返回克罗地亚帮助家人,1997年返回加拿大,至此一直居住加国。
苏西科2004年开始申请老人金,但由于10年居住文件不足,不符合政府规定的老人金10年居住要求,一直到如今都没拿到老人金。期间曾被拒3次,目前第4次申请还在进行中。
苏西科老人的女儿卢卡维纳(Marianne Rukavina)透露说,最近服务部提出要求他提供从出生一直到现在的具体居住信息,包括提供他在澳洲目前的住址等(尽管1970年以后再未回过澳洲),此前提供的文件都作废,不予承认,一再要求他们已经收到的文件。
多伦多老年人权益倡导团体CARP副会长兼律师伍素屏(Susan Eng)女士表示,尤其是一些中途移民加国然后又经常出入加国的老年人,申请领取老人金更难。但问题是,要人们保留出示过去20年的旅行文件,证明他们在哪些地方呆了多久,恐怕很难有人拿出来。
另一起案例是现年67岁的杰尼基(Ed Janicki)老人。杰尼基3岁时随家人一起从德国的一个难民营来加,1955年成为加国公民,曾当过兵,在加国工作生活至今。尽管如此,服务部仍要求他提供当年从哈利法克斯港入境的原始登陆文件。
没办法只得四处找,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当年的原始登陆文件,最后从母亲物件中才扒出一个当年入境时标有登陆具体日期印章的行李牌,提交后被服务部认可,老年金申请才得以通过,否则恐怕也会像苏西科老人一样苦等。杰尼基老人说,要是家人没保留当年这件行李牌,还不知怎样了? 政府这样对待一些移民,是不对的。
*无官方数据
大多华裔及东南亚裔法律援助(MTCSALC)主管吴瑶瑶(Avvy Go)女士说,自己每年至少会见证几起类似案例。一些人申请老人金的确比其他人碰到阻力大,许多情况下,申请被拒理由都不合理。
她说,由于老人金被拒目前还无正式官方数据,因此这一问题到底有多严重还不能以确定,但就以目前听说的这些案例来说,就已经足以证明问题。
她说自己曾记得碰到这样一起案例,一对夫妻在加居留记录时间完全一致,同时申请老人金时,最后却是一方通过,另一方没通过。政府这样做,就是认定有些人完全只是想占加拿大政府福利的便宜。
加拿大服务部规定,多数65岁以上老人只要有合法身份和达到居住年限要求,都能领取到老人金。居住在加国的申请人,在申请审批时必须是公民或拥有合法身份,并在18岁后在加国至少居住10年。为满足这一要示,申请人必须提供文件,证明自己在加国的具体居住天数。如不满意服务部决定,必须在决定通知后 90天内提出再审要求。只有证实符合所有领取要求,才能通过审批。
加拿大就业与社会发展部(ESDC)发言人莫瑞塞特(Eric Morrissette)说,提供居住期限证明文件,非常关键,不仅关系到是否符合领取老人金要求,还影响到领取金额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