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2月15日讯】12月8日晚,公益名人邓飞在微博上发布湖南桃江县桃花江镇“老人连续自杀,只为不拖累子女”。这条微博第二天迅速在网络发酵,引来上千人评论。记者前往该镇崆峒村调查发现,用自杀的方式寻求解脱,已成为当地老人心中比较好的生命终结方式。在近8年里,崆峒村仅其中一个生产组就有5位老人自杀身亡。(新华网12月13日)
桃江县,桃花镇,崆峒村……这些地名听上去就像是世外桃源,神仙的居所。外人绝对难以想象,对生活在“仙境”中的一些老人而言,活着是比死去更让人感到绝望的事情。要么自杀,要么在准备自杀——这就是新闻所揭示的崆峒村老人的普遍境遇。
农村老人频频自杀,4年前媒体曾有报道。在湖北京山县农村,有“自杀屋”、“自杀洞”,相当一部分老人因为患病,不愿拖累子女,选择老屋或荒坡、树林、河沟,安静地“自我了结”。当地人对此习经为常,只要是一个人死亡时年过60年,无论是老死、病死还是自杀身亡,都被当做“白喜事”来办。有老人自杀了,在村子里惊不起一丝涟漪。
在湖南桃江县桃花江镇的崆峒村,老人自杀也被视为一件“正常”的事情。有村民说,只要满足年龄在7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条件差、子女生活比较困难、得了无法治愈的疾病这样几个条件,老人自杀就是“明智的选择”。
官方公开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农村老人的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到5倍。无论是冷冰冰的数字,还是新闻为我们揭示的个案,都指向农村老人晚年生活的悲凉境遇。当城市的老年人在公园里遛狗、在广场上跳舞的时候,许多农村老人还在田间地头辛勤劳作,等到彻底丧失劳动能力的那一天,他们中的一些人就会选择用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新闻中说,生活保障不足、医疗保障不足、晚年精神孤独,是农村老人自杀率高的三大原因。归结起来其实就是4个字:老无所依。
曾经看过一篇分析农村养老危机的学术文章,大意是说,在中国传统的农耕社会,孝道是支撑养老体系的基本伦理,具体做法就是“养儿防老”,这被社会普遍接受并遵守,但维系传统孝道的不只靠纯粹的儒家教条,真正维系孝道绵延数千年的是具有华夏特色的土地所有制,即耕地为自耕农所有。在田产作为主要资产的农耕时代,长辈在家族中地位极高,如果子女不孝顺,家长可以把田产变卖或者赠与他人。随着农耕社会的解体和农村土地收归集体所有,长辈无法以地权激励或惩罚晚辈,虽然孝文化依然被社会所倡导,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也写进了法律条文,但由于孝道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已然崩塌,因此养老危机在农村地区大范围出现。
这篇文章在剖析原因上颇有道理,但我不能认同作者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作者说,应充分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制度资源来救急,孝道观念在现实社会还是普遍存在的,只需一点点制度激活,比如允许农村老人转让土地权利,子女可能就变孝顺了。我认为这是一种田园牧歌式的乌托邦构想,人类社会从农耕时代进入工业化时代不可逆转,“养儿防老”作为农耕文明的产物必然难以维系,即便农村老人拥有处置土地的权利,区区几亩薄田的损失也不足以对“不孝子孙”构成震慑。而现实中农村青年不能赡养老人未必全因“不孝”,很多时候是自顾不暇。
真正的问题在于,从农耕社会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后,家族(长辈)权威、长幼尊卑有序的传统伦理不再是维系乡村社会正常运转的主要力量,社会资源分配的主导权逐渐转移到政府和市场手中。而与此同时,现代政府福利养老和金融养老制度尚未真正惠及农村。置身于“工商社会”的城市老人近水楼台先得月,无论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镇居民养老险,虽然高低有别,至少不会让老人活不下去。而农村老人就不同了——新闻中说,崆峒村的老人每月只能领到55元的养老金,连吃饭都不够;虽说生了病有新农合医保,但自费部分对贫困老人而言也是高得吓人。
在一个GDP全球第二、国民人均收入迈入“中等偏上”的国家,农村老人频频自杀是整个社会的耻辱。某种意义上说,现在的农村老人因数十年忍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所造成的福利不公,为工业化、城市化作出了巨大牺牲,基于道义也应该给予他们晚年生活一些制度性补偿。而中国社会的转型也意味着“养儿防老”越来越不现实,政府和社会必须为每个公民承担起基本的养老责任。农民老无所依的困局,只能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层面寻求破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