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1月26日讯】近日,记者调查全国24省级行政单位中250个地级市副市长共1750名(不含挂职副市长),平均每地级市7名副市长。有219个地级市配置6-8名副市长。副市长数量最多的地级市是四川宜宾和江西赣州,各有10名副市长(2013年11月25日新京报)。
地级市平均设7名副市长揭示一个普遍现象,地级市政府配置副市长职数太多。赣州和宜宾两市各配置10名副市长,非但超越常规,而且实在多得离奇。当然,各市经济、人口规模、管理地域存在巨大差异,官员职数配置有所差异并不是不可以。然而,配置10名副市长,这样的差异未免也太大了。官员配置并不代表“越多越好”,而很多时候超越标准配置只是为了“养官”。如此非但没有必要,其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甘肃酒泉市配置2名副市长;安徽宿州市和亳州市分别配置3名、4名副市长。难道他们政府的各项工作就没有人管起来干起来?可能恰恰相反;因他们没有多少官员的扯皮或推诿;有可能是工作干得更好,工作效率更高!
然而,或许10名副市长并不是最离奇的:2008年11月,辽宁铁岭市因有“9个副市长20个政府副秘书长”被媒体广泛报道。河南省新乡市曾被报道11名副市长;2012年6月,安徽芜湖市被报道有11名副市长。或许正因媒体、网络舆论的监督,特别离奇的11名副市长现象才有所消失。但无论如何这一离奇现象告诉人们,今天官场普遍存在超越标准配置官员现象,尽管舆论不时有监督,问题并未明显改观!
2006年下半年起,全国地方党委集中换届,中央确定地方党委一般只设两名副书记,现在“一正两副”成为常态。2008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各部门“一正四副”标准,但对地级市应配备多少副市长并无具体规定,也未对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和副职职数做出限制规定。因编制规范文件往往是“原则上可以设”、“必要时可以设”、“一般可设”、“若干”等类缺乏刚性用语。留下的自由裁量空间太大,使得“副市长”设置更显“随意”,这是领导职数膨胀重要因素。地方政府应该以“顶层行动”为标杆进行副职改革。可地级市政府副市长配备数字怎么就不减少呢?无论如何也不该一正多副,副的数字也不该是无止境?
地方政府超越标准配置官员是倾向于为下属谋利,对于各级干部来说,晋升一级意味更好待遇、更多权力,所以上级部门不仅不愿削减,还会想办法为下级谋取更多职位。不少地级市倾向于特别增设“专项”副市长分管具体工作,更导致副职严重膨胀。不得不说这背后还存在买官卖官交易,因利益驱动导致官员职数多配高配居高不下!
副职设置过多,会增加决策与执行沟通协商成本,一个决定在形成中的会签、审签、审批空间与时间距离都会大大延长。副职设置过多更容易导致人浮于事或反过来无事生非。增加一个副职领导,自然会增加相关待遇。一个地市级副职领导一年总要产生几十万职务开支,这是明显的行政成本。副职太多还有诸多隐形成本,如降低行政效率、影响政府形象、增加腐败空间等。我国领导职数过多已是一种严重的痼疾。说到底是“官本位”思想造成的官位严重扩张膨胀。超标准配置官员现象更广泛存在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各级机关部门,到处“官满为患”,“官满为患”更是当今社会最大的腐败!
国外经验副市长一般是3名;国务院提出各部门“一正四副”标准。显然,各级地方政府官员配备推行“一正四副”标准就足了。市及市以下各级政府部门官员配备“一正二副”标准也就足矣,根本无必要超越标准配置太多官员。配置太多官员只会增加政府运行成本,更会给民众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对此,上级相关部门既要有硬性规定,更要有制度约束。人大既然行使任命权,也应发挥制度平台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