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9月11日讯】这个星球前所未有的邪恶
做移植做到着魔
中共的“解放日报”在2005年1月26日发表了一篇题为“乾坤挪移九小时”的文章,讲述了上海仁济医院肝移植中心主任夏强做肝移植上瘾着魔的情况。夏强亲自开车来回140公里把72岁的病人接到医院做手术。为什么对72岁的老人这么有兴趣呢?因为老人身体状况极差:肝硬化+肝癌+双肾结石+肾功能衰竭,黄疸500多,腹水5,000多,卧床已两月,需要做肝肾联合移植。夏强的目的是要冲击亚洲肝肾联合移植65岁的高龄记录。夏强对记者说:“对肝移植我是着了魔的”,“我现在简直像上瘾一样,一天不到病房看病人,心里就会不踏实;每周至少做2—5台肝移植,失败了也不怕,认真总结分析,第二天就会继续做。”
每周要做数台手术,渴求的就是源源不断的供体保障。这样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去关心供体到底是什么人呢?是死刑犯还是法轮功学员呢?
美国宾夕法利亚大学生物伦理学(Bioethics)中心主任卡普兰(Arthur Caplan)教授,是一位曾被《发现》(Discover)杂志誉为科技界最有影响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的国际知名专家,2012年3月13日在美国费城医学院(The College Of Physicians of Philadelphia)发表了“使用囚犯遗体做器官来源的道德伦理问题(The Ethics of Using Prisoners as Sources of Cadaver Organs)”的学术演讲。他说:“特别是对器官移植旅游者,如果你到中国去,要在你停留的三周内完成肝移植手术,这就意味着得安排杀掉一个人,要通过血液和组织配型来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供体,然后在你要离开之前杀掉他们。如果你只是干等有人在监狱里死去,你不可能在三周内就等到一个肝;而且这个肝还要配得上你的血型和体质。你只能去找合适的供体,然后在器官移植旅客还在的时候把他们杀掉。这就是根据需求来杀人(Kill on Demand)。”
“按需杀人”的器官移植模式所需要的就是一个活着的供体库。
明慧网曾就此发表过一篇“死刑犯撑不起中国器官移植市场上的蘑菇云”的综合分析。该报告收集了大量中共自己的报导和许多相关的内容。从2000年到2008年的器官移植数量来看,2000-2002年和2006-2008年,死刑犯器官来源稳定在6,000-6,500例,而2002-2006年之间却有一个飞速的增长,这正是被指控发生大规模活摘器官的时期。报告特别指出了大陆那几年器官移植高峰期的器官市场的不同寻常的特征,包括超短的器官等待时间等,这些特征是死刑犯器官很难解释的,而又恰恰符合活摘器官的模式。
大量失踪的法轮功学员,去了哪里?
中共对上访学员采取了非常恶劣的株连政策:让家人下岗,让单位领导受罚,让全单位职工都没有奖金,甚至让地方政府部门承担责任,以乌纱帽相威胁。这样一来,中共实际上就是把学员周围的一切环境都动员起来参与到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单位里本来对法轮功学员有同情心的同事,因为奖金被扣,也被煽动起对学员的怨气,对法轮功的不满。地方政府部门为了保住官职,从消极状态变为不顾一切的阻扰法轮功学员去上访。地方公安被派到北京信访办门口去截访,“驻京办”变成了各级地方政府在北京抓捕当地大法弟子的派出所。
于是,从2000年左右起,很多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就不报姓名,不报家庭地址。从当时明慧网上的学员交流文章就可以看到,“不报姓名地址”成为了大法弟子抵制株连迫害的一种广泛流行的做法。这些学员后来怎么样了?很多人失踪了。外界只知道他们很可能被集中起来关押到一些地方。现在回顾起来,这种集中关押就为大规模活摘器官制造了条件。
在《血腥的器官摘取》一书中,作者大卫‧麦塔斯和大卫‧乔高在世界各地调查采访了很多被中共非法关押过的法轮功学员,这些学员提到在看守所遇到了许许多多不愿说出姓名和住址的法轮功学员。这些学员最后不知去了何处。同时,这些失踪学员的家属很多并不知道自己的亲人去上访,更不知道亲人被谁抓捕,被关到了哪里。严酷的现实是,想要人都不知道跟谁去要。
据明慧网报导,一位法轮功学员回忆起2001年初在北京看守所看到的许多不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被转移到东北的经历。她说,2000年12月20号以后,被送到看守所里的学员突然增多,每天都有好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不报名的就被编上号。没几天监室里就放不下这么多的人,警察每天也是在提审追问她们到底叫什么名字,并使用电棍等刑罚,警察教唆监室里其他犯人打她们,可她们基本上都不说。后来警察也不怎么问了,就说你们不说就把你们送到能让你们说的地方去。果然在2001年初每隔两天凌晨就送走一批,都是用大客车装的。我们监室有个十八、九岁的山东女孩,编号是K28,有一天早晨因叫错号了上了大客车又回来了,说都是往东北拉。后来警察也不瞒了,也是说都往东北送。那一段时间北京往东北送了很多人。
中共应对活摘指控,一是不让外界去调查,二是加以否认,三是开始承认供体主要来自死刑犯。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曼弗瑞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在2009年8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中共)解释说器官移植的来源主要是死刑犯是无法令人信服的,如果那样的话,那么死刑犯的人数一定比认为的要高得多。”2008年11月“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器官移植热的兴起与迫害法轮功几乎同步,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忧虑。”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在2009年度报告中指出:“未经允许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再次出现,进一步引起了对中国的器官移植业可能存在虐杀的关注。”
2011年6月,美国国务院更新了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变更的内容包括新增加了六个关于“安全和背景信息”的问题,其中之一是:“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该问题属于核查不得入境的理由类问题,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申请人通常不能获得签证。
《大卫的调查报告》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天啦,我无法相信这是真的!”这可能是你听到“活摘器官”这一指控时所具有的自然反应。
但是,这并不是你一个人的反应。六十多年前的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费利克斯‧法兰克福(Felix Frankfurter)听到纳粹屠杀犹太人时,也说过类似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