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的工会与福利制度[摘录]

作者:秦晖 发表:2013-08-2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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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8月25日讯】免费住房政策:消除“流动工人”制度后遗症

南非的社会福利有自己的特点。除了前述关于艾滋病导致的医疗问题外,另一个特点就是住房福利比较突出。这是因为种族隔离时代造成的大量“流动劳工”、“两栖人口”,在民主化以后都有了在城里安家的权利,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住在过去被白人当局视为“违章建筑”的“贫民窟”里,然后同样理直气壮地要求国家给他们提供更好的住房。这就造成了南非“福利房”的巨大需求。旅居南非的王晓鹏先生写道:

南非政府在解决“有序城市化”(遗留问题)的过程中,有一样做得要比中国政府好得多,那就是大量修建黑人免费住房,这远远好过中国的经济适用房。不幸的是,在中国国内,因官商勾结太严重,几乎每座城市修建的经济适用房,到最后都变成了商品房出售;普通百姓如果想租到77元每月的廉租房,恐怕都是在天方夜谭。 

南非政府在照顾低收入人群住房方面要比中国好得多。如果你是南非公民,并能证明全家无收入或总收入每月低于1400兰特,那你就可以申请这种免费住房,入住后只需要交水电费。……南非政府至今已经成功解决了近400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要知道,南非的总人口还不足5000万,经济实力与中国相距甚远,能修建400多万户免费住房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因为长期的种族隔离政策,黑人劳工的聚集区多集中在城市近郊,例如黑人最大聚集区索韦托距离约翰内斯堡主城区25公里。……这些劳动力多数不是农民,他们白天进城打工,晚上往往又回到聚集区居住。这不像中国那样,农民工从一个西部省份坐火车到沿海发达省份打工,然后年底返回老家过年。

而南非的农村基本是指白人农场区,黑人劳工也是居住在农场附近地区的黑人聚集区,白天到农场打工,基本上没有中国那种农民工“候鸟大军”。这个是与中国类似但又不同的格局。

现在南非政府正在各地的黑人聚集区大量修建免费住房,为的就是维持社会稳定,让收入较低的黑人劳工能在居住地附近安心工作,不管结果如何,至少南非政府的想法和做法是正确的。而在中国,不用说免费住房,就连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都很少见,这又怎么能让农民工安心种地呢?农村收入太少,导致出现了大批飞往城市的“候鸟”,作为根本的农业自然会出现问题,大量农民工进城后若出现饱和,找不到活干的无业者又会引发各类社会问题,这就是问题症结所在。

王晓鹏先生的比较是基本正确的。但有几点需要斟酌:

第一,南非的“流动劳工”原来也并非不是“候鸟”。事实上,当年南非白人政权设计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单身进城打工,住集体宿舍,家属留在“黑人家园”。而看看地图就知道“黑人家园”离大城市有多远,所以那时他们就是“候鸟”。后来他们在索韦托这样的“城乡结合部”安家定居,其实并非白人所愿,只是他们没有办法把黑人再赶走了。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当然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现在南非只有外籍劳工还是“候鸟”了。中国就趋势而言其实也一样,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搬出工棚(集体宿舍),把“留守”农村的家属接来,在“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租房安家,“农民工”中的“候鸟”率也在逐年下降。只不过中国的这个过程比南非要缓慢得多,至今我们的“索韦托”还是不合法的,政府只要想赶就可以赶走他们,还要宣称“不补偿,不安置。”

第二,中国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尽管也是从“福利国家”学来的,并非我们原来那种按特权按身份等级分配的所谓“福利房”。但是由于基本条件的差异,学来的这一套在我们这里也严重变味。其根本原因其实还不是“因官商勾结太严重,经济适用房到最后都变成了商品房出售”,而是很多所谓经适房仍然是变相的“特权房”,连商品房都不是;而是一开始就盖成“廉价豪宅”,以“安居房”、“集资房”、“团购房”等名义按官位分配,形成所谓的“公务员经适房小区”。另一方面,真正的廉租房申请者逻辑上应该是有当地居住权但住得很差的贫民,可是我国的合法贫民窟(正式说法叫棚户区)户主(未必是实住户)是有户籍的老市民,对他们另有一套“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政策,并不需要申请廉租房。

任何国家城市化时期的城市贫民主体都是进城打工的移民而不是老市民,区别只在于其他国家把他们看成城市贫民,也就是廉租房的供应对象,中国把他们看成“外来打工者”,类似于新南非的外籍劳工,虽然在城里居住着(通常也是租住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却没有“居住权”,“住得差”往往是赶走他们的理由,而不是他们申请更好住房的理由。正是这种“经适房优先公务员,廉租房不给农民工”的制度,使得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完全变味,成了一种典型的“负福利”现象。即便没有“官商勾结”问题,它也没法正常发挥福利功能。“廉租房”如果标准高了,就可能成为以权谋私的目标,如果标准低了,权力不屑染指,则它又会成为无味的鸡肋,因为真正需要它的人是没法申请它的。

新南非的民主制度还造成一个现象,即各党派在住房问题上的“福利竞争”。开普敦的代尔夫特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例:1994年4月新南非曼德拉政府成立后,非国大执委、南非共前总书记乔·斯洛沃出任住房部长。他在开普敦的代尔夫特地区筹建一片免费住房,以安置当地的前流动劳工。但9个月后斯洛沃逝世,项目并未完成,前流动劳工便搭建棚户等待政府的安置,在该地形成一个有两万居民的棚户区,据说是新南非最大的“非正式定居点”之一,这个社区就得名为乔·斯洛沃,非国大控制的南非中央政府住房部继续在这里修建正规的免费住房以安置他们。

然而,后来反对党民主联盟提出要在这里建立一个“2号门”免费住房小区,以安置周边的贫民——也是前流动劳工,只是到得早些。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大都是民主联盟的选民,而乔·斯洛沃的居民则多是非国大的选民。恰巧此前乔·斯洛沃棚户区发生火灾,有一千多户灾民被临时安置到附近的救灾点,于是在2007年12月19日,“2号门”贫民进入小区“占领”了这片地方(种族隔离废除之初,南非多处发生黑人贫民进城“占领”所谓空地空房的情况,在西方的意大利、土耳其等国也有这类穷人“占领”现象),形成了新南非建立后最大的一场贫民“占领”事件。

乔·斯洛沃贫民不甘示弱,要求政府出面。当时在开普敦执政的非国大-新国民党联合政府便要出动警察驱赶“占领”者。“2号门”贫民上告法院,司法独立的开普敦地方法院判决警察驱赶行动是非法的,并予以制止。非国大与民主联盟为此互相抨击对方“延续种族主义”,迫害穷人。直到2008年2月,高等法院又判决驱逐合法。当局许诺另外择地给他们建免费住房,但很多人仍然抗拒不搬。2009年,民主联盟在开普敦所在的西开普省胜选,上台执政,他们又提出异议……在这漫长的争论期间,政府的福利住房也在同时陆续兴建。一般认为,这事的最终结果要到双方的贫民都得到安置,才算了结。

这一事件在一些人看来应该算是民主制度下的“乱象”,但是整个过程双方都诉诸法律,依靠政党,最后双方的问题政府还都得设法解决。这真是一种坏办法吗?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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