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请依法点你的三把火!

作者:六朝烟水满金陵 发表:2013-08-2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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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8月23日讯】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先生刚一高升,立即按照共朝的惯例,开始点他的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了!这第一把火就把让很多单位和个人都恨之入骨的“谣言制造者”秦火火等人抓了起来!而且,通过媒体明确指出,不仅如此,还要找出与之合作的一些意见领袖们!新官的第一把火,不是烧在整治北京的治安上,也不是烧在整治北京的交通上,更不是烧在解决北京的户籍问题上,而是在虚拟的网络上点了一把火。这把火有很多人叫好,比如罗援将军,恨不得要跳到月球上去叫好。在他看来,实在长了他们一伙的士气。而梦鸽也借此机会要求彻查秦火火的“幕后黑手”。凡此等等,热闹非凡!

但是,身为执法人员,不论你做了共党多大的官,你都不要忘记了,你是在执法!这一点,请傅政华们务必要记住!挟官威以泄私愤,那仍然是专制国家的专制官员的做法,傅政华先生不会认为你服务的这个国家是专制国家,你是个独裁专制的官员吧!

看了大量的报道,指责秦火火们如何“道德败坏”的太多了!可惜,你们没有提出法律的依据!难道这一次刑拘秦火火们,竟然是没有法律依据,而是依据你们的道德准则吗?只要他缺了德,你就可以去拘捕?或者是你们有法律依据,但是不屑于告诉共朝治下的屁民们!因为民可使由不可使知?

秦火火这家伙,造了很多谣,这个事情,他自己都承认。但是,我们知道,所谓的谣言,针对的对象要么是有关单位,要么是有关个人!造谣必然涉及诽谤与诬陷,没有单位或个人去告诉,依照共朝的法律,公权力是没有资格去随便拘捕的!依照发布的消息,秦火火“造了雷锋的谣,造了张海迪的谣,造了动车事件的谣,造了红十字会的谣”,当然也“造了梦鸽的谣”!

是不是谣言,是不是诽谤,那要看事实究竟如何!雷锋有皮夹克和手表,这是事实!是不待秦火火“诽谤”就存在的事实!因为他的最亲密的战友就已经在回忆录中明确地指出这个事实是存在的。而所谓的雷锋纪念馆里面,也可以找到实物!这算是造谣吗?这“谣言”也太真实了!倒是二百多张雷锋照片无不是根据需要摆拍,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造谣呢?

即便是算是对雷锋的诽谤吧!谁有资格来依法告诉呢?雷锋已经死了,没有亲人,请问,傅政华先生,你是雷锋什么人呢?你有资格成为所谓的诽谤雷锋案的主体吗?

如果你不是雷锋的什么人,那么以诽谤雷锋的名义刑拘秦火火就是非法的!这一点,傅政华先生不会不知道吧!难道一朝权在手,你就可以任意把令行?

至于郭美美事件,谁是不是郭美美的干爹,那是被称为郭美美干爹们的事情,他们乐见其成,与不乐见其成,也是他们的事情,请问,被称为郭美美干爹的那几位,他们依法告诉了么?至于红十字会强迫捐献的事情,在共朝早就不是秘密!凡是捐款,从来是按照级别从工资里面扣,早也就成为惯例,怎么算是诽谤呢?更何况,红十字会到有关公安那里报案了吗?到法院起诉了吗?怎么诽谤了那么长时间,竟然没有看到红十字会的行动,倒是要让傅政华副部长来伸张正义呢?至于动车赔偿问题,虽然被前铁道部称为谣言,但是,这个谣言果然是凭空而来的吗?在共朝治下,同命不同价的事情,至今为止仍然如此,引起人们的想当然的猜测也是必然的!即便算是诽谤吧,那也是铁道部出来举报,然后对簿公堂。请问,管你傅政华先生什么屁事呢?莫非,从今以后,你竟然要代表所有的共朝单位和个人,不论他们愿意不愿意,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据此拘捕任何你认为诽谤别人的人?那还要你家的那吃了伟哥也不中用的法律干什么呢?凭着你的意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

至于张海迪、罗援、梦鸽等人,其实,果真认为是被诽谤了,就应该去提诉,这确实是你们的权力。但是,我们没有看到这些人在傅政华先生下手之前去告诉,否则早就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为什么本来属于自诉的案件,一定要等傅政华先生上任之后,才由他代为下手呢?而傅政华先生也实在乐意为他们效劳!这就奇怪了!张海迪们难道和傅政华先生之间有什么关系吗?难道是张海迪们委托了傅政华先生了吗?或者傅政华先生果然是梁山后裔,要为大家伸张正义了?其中奥妙,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至少,从新闻报道当中,我们没有看到北京有关部门是在有关人士提告之后采取的行动!也许,在他们看来,依法治国不如以德治国来得快乐吧!所以忽略了那些在屁民们看来很重要的在他们看来可有可无的法律吧!或者是他们的行动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但是他们不乐意泄漏出来让大家效仿?也未可知!

无论如何,我们没有看到傅政华先生新官上任这第一把火有什么法律依据!要知道,傅政华先生是公安部的副部长,而不是道德部的副部长!你有资格在道德上去评论别人,但是,你没有权力以道德的标准去拘留任何人!这是一个执法人员,不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不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都应该明白的道理!难道,傅政华先生你竟然不懂吗?

秦火火们很“可恶”!这一点我们“绝不否认”!他们利用网络“自我炒作”,确实给社会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可以用非法的手段来阻止他们!

以非法的手段来治理非法的行为尚且不可,何况他们的行为是否非法要靠法院来界定呢?何况他们的行为是否涉嫌诽谤要有关单位和个人来提告呢?没有走以上的程序,傅政华先生是不是太着急呢?以至于忘记了你目前的身份不管真假都是一个执法者呢!

依照专制国家的传统,新官上任要点三把火。共朝自称不是专制的国家,但是傅政华先生还是依照惯例点了第一把火,他要依法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了!好得很!但是,请你务必要注意,请你依法点好你的三把火!否者,只会引火烧身!

网络谣言真是“可恶之极”!来自民间的网络谣言算是谣言,那么来自官方的呢?又算什么呢?倘若傅政华先生真的要依法治理什么网络谣言的话,还要从治理官方的谣言开始为好,这才能点起熊熊大火,净化人间呢!

当然,傅政华们自然是“精通法律”的,所以他们一面占领道德高地对秦火火们进行批判,一面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 ”的罪名将他们拘捕。方法固然巧妙了,只是,不论用什么方式,都改不了他们妄图钳制言论的用心。至于罪名,在他们看来,信手拈来,用哪个罪名都会得到法院的配合,因为共朝的法院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他们敢不从命吗?

由此看来,这把火烧得未免让人恶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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