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例“突然倒地死亡”浅说

作者:纸上建筑 发表:2013-08-02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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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8月02日讯】湖南这又是咋啦?一周前“突然倒地死亡”的瓜农还没有论出个究竟,第二例“突然倒地死亡”又迫不及待的撞入我们眼帘!

——7月26日一早,微博上出现了配有照片的传言:【新田执法人员打死菜农】7月25日中午,一位朴实的农民为了卖点小菜,和几只鹅,被执法人员打死。大量群众聚集,并将棺材停放到了交警队门口。

随后,在新田县政府网站上发出新闻通告:【新田交警大队停车场一男子意外死亡】死者陈长林,新田县龙泉镇七里坪村人……当天早上7时30分左右,在县新华书店旁违规将电动三轮摩托车停放在机动车道,被执法交警暂扣拖至车管所停车场。9时许,陈长林急匆匆小跑到停车场查看其被扣车辆时,在车管所停车场突然倒地死亡。

“突然倒地死亡”——是的,你没看错,县政府网站上原文就是这么写的,一字不差——作为上周无可争辩的第一舆情热词,还没有来得及退下榜单,直接又被顶起来了,而且又是湖南。

邪了门了,湖南的农民都啥体质,都啥心理素质?——整日在地里劳作啥事儿没有,一进城碰上点事儿就自行“突然倒地死亡”?

这一简明扼要的结论貌似不能平复微博上持续扩散的舆情,于是片刻之后县政府网站发出了第二封通告:

【新田交警大队停车场死亡男子认定为意外死亡】7月25日上午在新田交警大队停车场死亡的男子陈长林,经公安机关和死者家属双方共同认定为意外死亡,死者尸体已于7月26日凌晨6时运回家中择日安葬。

动作真够快的,24小时不到,“死者家属”已经被成功搞定了,只是不晓得代价是89万还是98万——看来,第一例“突然倒地死亡”的经验不是一点没吸取啊。

这就“择日安葬”了?——说好的“尸检”呢,依据什么认定为“意外死亡”的呢,连个心脏病之类的托辞都不打算给了么?

然而,不管受众还憋着多少疑问,新田县的第二封通告的确算得上是“绝杀”了——你想,死者家属都认了,旁人还呼吁个啥?

这一招的确够狠,“突然倒地死亡”的传播热度正在衰减,什么棺材啊,什么照片啊,所有的线索和证据,都赶不上一句“死者家属共同认定”。

有何话说?——第一例“突然倒地死亡”的瓜农已经入土多日了,当地承诺做“尸检报告”,到这第二例,干脆连这一环节都省了,啥承诺不承诺,只要家属的嘴一堵,ok了!

事儿都是越办越熟络的,这么容易过关的话,以后的“突然”会越来越多,也就不再“突然”了,说不定下一回新闻通告直接说“自然倒地死亡”——习惯成自然也。

柳宗元《捕蛇者说》:“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下一个是谁呢,难道不就是“吾”么?

这篇著名古文的背景,就是湖南永州,恰好,与发生这第二例“突然倒地死亡”的新田县同属一地。一千多年了,白娘子的冤屈都熬出头了,这地方还没有走出轮回?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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