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嘴严"而保命

作者:姚树洁 发表:2013-07-1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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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7月10日讯】今天,刘志军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宣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从1986年到2011年20多年的铁路官场生涯中,刘志军似乎为中国的铁路建设事业做出了一些贡献。可是,与此同时,他一路受贿,任人唯亲,为他人谋利益,为女人谋利益,数额高达30亿人民币,直接进入口袋的钱多达6460万人民币。 

这样一位一路升迁,一路腐败的部级官员,在全国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照道理,直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都算是轻的了。

记住2年前,苏州市副市长姜仁杰和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都是直接被处死的。

在中国,死缓就还有不死的可能,无期也可以变有期,甚至无罪释放。

许和姜的罪行,以及破坏力,远远比不上刘,而为什么刘的判决比前面的两位轻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刘志军的官位比前面两位高了四级。这三个案例,加上其它的案例,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官位越高,腐败的成本越低。当超过正部级时,一般情况下不会死刑。可是如果官阶比较低,那就要看法官和地方长官的脾性了。

听说许迈永和姜仁杰被判死刑时不服气,而且还要‘坦白从宽,揭露他人’,所以,只有把他们的嘴给堵住了。

刘志军的智商比较高,被双规后,态度‘比较好’,认罪,但不乱咬人。所以,法官认为他有条件得到从轻发落。

法律不应该有太多的主观因素,更不应该由上级长官和法官的意思随便更改。不过,在现阶段,人治还不可避免。一方面是官官相辅,一方面是官阶越高,牵涉的官员越多。判过重,可能会‘伤及无辜’。

对‘老虎’级的官员,通过拖的方式,尽量让他们减少罪责,也可以通过打招呼的形式,判罪就轻。刘志军,本来是罪大恶极,却来了个死缓,说明在对部级官员的量刑上面,确实花了不少人为的功夫。

这种由于官阶不同,量刑不同的法律,是腐败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体制根源。官位一旦到了‘老虎’级,不会随便立案,而一旦立案,就是惊天大案。过去20年,有多少这样的惊天大案?而真正处死的又有多少?

大家不要误会,判死刑,是不得已而为之。在西方,许多国家都取消了死刑。现代文明,认为死刑是野蛮的做法。不过,在中国,如果没有死刑的威胁,真不知道坏人会坏到怎样的程度?

现在好了,二品以上官员,基本上可以躲开死刑。刘志军6千多万的受贿,给国家造成30亿的损失,而且,还有更多无法估计的损失,包括大量提拔不应该提拔的人,再让这些人搞腐败,形成一个个巨大的腐败网络,受损失的是国家的利益,老百姓的利益。有成千上万的人受到危害,就是为了一只害群之马,而这一只害群之马却得不到应该得到的惩罚,这将有怎样的后果?

第一个后果,就是给其它正在腐败的高级官员树立榜样:不要紧,数十亿都不死,你们怕什么?

第二个后果,政府进一步失去老百姓的信任,为进一步的社会危机埋下伏笔。

法律必须公平,不能因人而异,不能因官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否则,反腐的斗争,只能越反越腐。倒了一个刘志军,还有更多的刘志军正在成长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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