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证券监管责任归位

发表:2013-06-1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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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6月12日讯】在过去这一段不短的IPO暂停空档期,中国证监会对排队准备上市的851家公司进行了规模空前的财务大核查。此次核查意在逼退那些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不真实的公司,以及一些条件不达标的公司。最新的数据显示,目前提出终止审查申请的公司共计269家,占总数的31.6%。其中主板135家,创业板134家。

可以想见,如果没有此次大核查,在发审委的关口上得有多少“漏网之鱼”进入这个市场。我们无意批评发审委委员们的专业水准,只是这样的一个突击核查,在查出问题公司的同时,也暴露出发审制度本身存在的很多问题。

一直以来,发审委在整个发行制度中占据着最后把关人的角色,发审制度的设计使得发审委身上承担着太多的职责。发行人、中介机构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怎么通过发审委的火眼金睛。投资者则完全寄望于那几个委员能把真正的好公司给挑出来。以至于,发审委承担着过会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公司成长性良好、治理规范、募投合规等等责任

一直都在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是警告投资者要在投资股市时理性判断。但这个判断的核心应建立在上市公司真实披露信息的基础上。

当投资者准备投资一家公司时,他最需要的就是能够了解这家公司全面的真实的信息,在这个基础之上,投资者再行判断是否有投资价值,投资成功与否完全基于自己的判断。

但是发审制度的特殊设计,使得投资者天真的认为,过了发审委的公司都是好公司,都是值得投资的公司。事实上,诸如绿大地、万福生科等信息披露严重背离事实的公司,屡屡逃过发审委的法眼,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发审委本不应背负如此众多的责任,作为监管层,只要做好一件事就是对投资者最大的负责,那就是设定一整套事前事后的严厉监管机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这也是监管的正确归位。那些本不该发审委承担的责任,真正让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承担起来。严惩那些欺诈造假者,让他们以极其高昂的代价负担起信息披露真实的责任。出事后不仅要承担投资者的全部损失,还要进行严厉的额外惩罚。

事实上,这段时间证监会对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之大令市场震惊,万福生科、新大地、天能科技三家公司因涉嫌财务造假被查处,保荐机构被调查,有的机构甚至被暂停保荐资格,保荐代表人则被取消保代资格。我们看到在发行环节上,监管方正在向正确的方向迈进。

从证监会这次运动式的财务核查中我们也看到,证监会正在渐渐明晰“以信息披露真实性为核心”的发行制度改进。证监会6月7日公布的发行制度改革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市场参与与各方归位尽责。对于通过造假、欺诈等手段骗取发行上市、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必将严厉打击。

在终止审查的企业中,中国建材最为引人关注,如果没有这次财务核查,鉴于以往从未有过大型央企从H股回归A股的失败案例,这家公司极有可能会通过发审会而最终上市。

这样的运动核查,确实功效显著,但是我们认为,未来要建立一种常态化的制度,而不是通过运动的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依然会留给中介机构和发行人钻空子的机会,也无法杜绝造假行为。

我们不能寄望于通过这样的核查运动,偶然地找出一些有问题的公司,我们需要的是一种长效机制,惟其如此,监管才能真正让责任归位。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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