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无辜的旁观者!(组图)

----中关村弃婴事件之拷问

作者:贾也 发表:2013-03-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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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从来没有无辜的旁观者

北京3月20日大雪。一位18岁左右女子在中关村街头产下男婴,将婴儿放在三轮车上离开。新生儿光着身子在零下温度里躺了40多分钟,@摄影菜鸟与同事发现后赶紧送孩子去医院。因冻得太严重,警察因“规定手续”贻误救治时机,专门负责救助弃婴的医院竟无呼吸机,婴儿最终离世……结果令人扼腕!

对于此事件,我想说的是:没有无辜的旁观者,从来都是罪恶的同谋者。


中关村闹市,弃婴被冻达40多分钟...(来源:天涯)

层出不穷的弃婴事件,拷问了谁?

又是弃婴事件,这话题也太沉重,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最恶劣的莫过于去年鞍山不足月女婴惨遭割喉遗弃。


弃婴:弃之不绝的社会问题(看中国配图)

今年这个月更是集中爆发:3月7日黑龙江哈尔滨的新生女婴被装进垃圾袋后扔进垃圾筒;3月18日湖北荆州的弃婴险遭活埋;3月21号南昌开往北京西列车的周岁男孩遭未婚妈妈丢弃……每每挑战社会道德的底线。如今又发生中关村弃婴事件,事件虽然简单,但笔者粗粗理了一下,觉得有几个问题值得深思:

一是孕妇在街上分娩时,竟然没有人管,也没有叫救护车——路人皆石化,血温也当在零下温度。

二是孕妇生下孩子只管自己走了——禽兽尚知舔犊情深,如此母亲真不如兽类。

三是孩子独自在街上40分钟后被好心人救起——路人不救,但给件衣服盖,打个电话报警,总不是难事吧。

四是因为是个“硬性规定”,性命垂危的婴儿不能送去能给孩子有效治疗的医院,救治延误,最终导致孩子逝去——种种制度的硬性规定,难道大过人命?

母亲绝情、路人石经,制度失血,一起谋杀了中关村弃婴。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堕落到骨髓里了,有的时候,人和兽是一伙的,共享了同一皮囊。

同样是“祖国的花朵”,这些小天使本该躺在妈妈温暖的臂弯,吮吸甘甜的乳汁,享受母爱的滋养,但是,他们出生的一刻就遗弃在马路边、垃圾筒里、厕所间……最后也许承受不住多舛的命运,生命之花尚未开放便已凋谢。

层出不穷的弃婴拷问谁?我觉得拷问每一个人:弃婴的父母、我们自己、政府部门,整个社会都应该好好检讨一下。

拷问父母:敬畏生命是做人之根本

追究弃婴责任,首当其冲当然是其父母:

你们既然能够生育了,那应该具备了人的思维了,敬畏生命是做人之根本,尊重生命是道德之底线。

你们在偷尝禁果之前,应该知道有一种东西叫避孕套;在珠胎暗结之后,应该知道有一种残忍的手术叫“人工流产”。你们如果尚未有造人的计划,或者不具备养人的条件时,请不要让他来到这个世界来。

这点你们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事前请用避孕套;事后弥补可以用避孕药;事情搞大了虽造孽但还可以通过手术……毕竟孩子没有你们俩的好事,是不会不请自来的,一旦来了,是不会毫无印记地离开。只要他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界,就是鲜活的生命,早已不是枯死在卫生纸里的精子,可以直接冲进抽水马桶。你们如果良知远未泯灭,那么他会在你们心里折磨你一辈子。当然,你们也可以忘记他,那么请不要做出种种令人发指的事让善良的人们痛心,因为你们即使是生身父母,也没有决定婴儿生命的权力。你们完全可以给幼小的生命一条活路,毕竟还有很多爱孩子的好心人会收养的,最不济的话,也还有儿童福利院,这个社会能给孩子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一个遮风挡雨之地。


列车弃婴的母亲告白:未婚先孕的悲剧(网络图片/看中国配图)

所以,狠心的父母们啊,你们可能难以理喻,但也要听听人话:在遗弃你们的孩子时,请不要将他放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请尽可能给他一次让人找到他、带走他的机会,多为他开辟一条生存通道。在遗弃你们的孩子时,请不要伤害他,不要活活将他埋在土里,不要将他丢进垃圾筒里,更不要残酷地割破他的喉咙,或者让他光着身子躺在冰天雪地里……

孩子是降落到人世间的天使,一来到人间,就属于社会大家庭里一员,就应该受到整个社会的关爱。虽然现实很骨感,我们的社会不够理想,有的时候很操蛋,充满歧视与冷漠,人人如狼,恶人当道,但是,这社会的“正能量”并没有消亡,一直在积蓄力量,呼喊着好社会的诞生。这个社会还是有很多很多好人的,比如各种公益基金、各类良知媒体,哪怕是普普通通的路人们,比如@摄影菜鸟、陈贤妹等等,他们还是承载着这个社会最起码的良心,更有很多热心人士,会尽他们所有力量,愿意去帮助人,尤其是孩子,给小天使“出彩”的人生。你们要相信,这个社会还是有好人:有人愿意向陌生人伸出温暖的双手;有人愿意接受先天性残疾儿;有人愿意为一些需要手术的孩子筹措费用……有很多人还是愿意坚持一份正能量,愿意及时传播消息,传递这个社会最需要的正能量。所以,你们这些狠心的父母,请对自己负责,请对在你肚里与你唇齿相依的孩子负责,请敬畏生命,请尊重生命,葆有一丝做人之根本,对这个社会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负责。
  
拷问路人:从来没有无辜的旁观者

@摄影菜鸟与同事发现后采取行动之前,弃婴光着身子在零下温度里冻了40分钟!在40分钟里,其实经过弃婴的路人可以做很多很多事。

我不想站在道德高地,对你们指三道四,畅快于我的口水。我想说的是,其实,在这个社会里,没有一个特定的路人,大家都是路人。在面对需要我们出手相救的生命,就像小悦悦和中关村弃婴,我们有些人只围观,不行动,最后围观至死;有些人只管走,不施救,最后冷漠至死。一些鲜活的生命,就是这样被我们这些冷漠而自私的人否决了,然而我们却觉得自己无罪,一身洁白。其实,我们错了,不妨听我碎碎念:

你们可能很忙碌啊,为了生计四处奔波,要赶时间,即使目睹一切,还是得一路向前,是的,你们目标很明确,要有粮食,要有房子,要有体面的生活,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而且,为了这一切,甚至不惜不择手段。


百年国民性——一直在围观,没有改观(来源:天涯)

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当你们取得你需要的一切时,突然发现,人心都变了,社会也变了,人人如狼,自私自利,他们也像你一样根本不关心别人的死活,甚至为了自己的目的,不在乎别人的死活,也会不择手段地谋财害命……于是,一个坏的社会就这么诞生了,空气有毒、饮水有毒、食品有毒……为了赚钱,人人都在投毒;官场腐败、社会不公、道德败坏……为了利益,人人都想走捷径。

当这个时候,你拥有了房子,拥有了你想要的一切,还有什么价值?你不敢走出自己的房子,因为外面空气有毒;不敢放心地走在路上,因为小偷骗子横行;不敢让孩子跑出自己的视线,因为担心他也成为“小悦悦”……在这样的社会里,你所拥有的一切,会有价值吗?你就觉得没有安全感。更可怕的是,当你老了的时候,你倒在了地上,你哀求地看着别人,而你哀求的目光竟然争取不到一个扶你一把的人。

你觉得这样的社会可怕吗?是可怕!但是,我们的社会确实已经堕落到这个地步了。所以,你们很忙,但是你们再忙,也要关心这个社会,为社会增添一点正能量——因为社会与我们息息相关,大家都是命运共同体,根本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独善其身。

你们可能不忙碌,但很胆小,不是没有怜悯之心,而是心有顾忌。你在计算着好事的成本,认为做好人的成本太高,会惹上是非,甚至摊上大事儿,于是,你宁可选择视而不见,宁可接受自己良心谴责,把自己“石化”。

可是,我要跟你们说:好人不一定要单独行动,在大庭广众之下,四周都是人,你们完全可以一声大吼,叫大家一起把这事给做了。做有公德的事,不需要你抢功,争着做好事;不需要你藏功,做好事不留名,大家集体行动,人多力量大,这样好人就是联合起来了,可以对抗坏人。这绝非空言,笔者经历过。因身体出了点状况,近几月我中午都要到西湖边走走,前几天我在路上看到一个老头倒在地上,楞是爬不起来,大喊救命。离老人最近的人,看了看周围,第二近的人上来了,他示意一下,第二个加入了准备施救的阵营;他们再看周围,他俩发现了第三近的我,我也点点头,知道什么意思了,于是,这件好事我们仨心照不宣地给做了。被扶起来老人很感激,都说到有救命之恩的份上了。我们关照好他走路小心后,都淡定地离开,大家心里很舒畅。如果我们不行动,我觉得我这步都散得心里不爽,其实,每个人都想让自己的正能量释放一下,可能就差一句话,甚至差一个眼神。

所以,需要记住:好人可以集体行动,集体行动更能激发社会的正能量。 

拷问制度:制度供给要跟得上时代

弃婴之痛,既痛了婴孩,又痛了我们,更痛了整个社会!

就中关村弃婴事件,令人气愤的不止是这个不负责的母亲和冷漠无情的路人,还有政府有关部门。当@摄影菜鸟与同事报了警,警察为等手续竟然耽误半天,手续到了还不让送儿童医院,说必须按规定到政府指定医院,偏偏政府指定的医院里没呼吸机,如此折腾,失去了救治机会,本有生还希望的弃婴就这么走了。


弃婴救助制度的供给,为何跟不上时代的脚步?(来源:天涯)

这都什么事儿啊?张一个口“制度”,闭一个口“制度”:在生命面前,口口声声,这个规定那个规定的,按规定办事了,结果误人性命;而在权力面前,唯唯诺诺,这个绿灯那个捷径,都特事特办了,结果无视民生。我在想啊,生命重要还是手续重要,难道制度高于生命?制度不正是为人服务的嘛?怎么沦落到只为权力服务了。

现在,别净扯这个规定那个规定,很多事都有制度没原则,当老百姓想办成件好事,当要救活一条性命,就有这么多原则了,这不是扯蛋吗。以民为本不是口头禅,需要有行动,在生命面前“先救弃婴,再谈规定”!

现在想想,我们国家很多制度的规定,哪是好的规定啊,简直是根本不想让人做好人的规定:

3月20日,作家六六通过微博宣称愿意领养六指弃婴,并承诺会给弃婴“最好的医疗,温暖的家庭生活,良好的教育”,可是,因为六六因与前夫育有一子,六六的热情并不能绕过制度关隘——不够领养的条件。一颗真善美的心,到头来还是遇到了驴肝肺一样的冷酷制度。

早些时候,即1月4号,一场造成了7人死亡的大火把袁厉害这位大好人烧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当地政府这时搬出各种各样的“规定”了,说,袁厉害收养几十名儿童是非法的。而袁厉害的善举确实违背了《收养法》中的多项条款,更没有在兰考民政局那里走正规的手续。可是,如果没有袁厉害的收容,这几十名孩子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甚至都有可能像毕节被闷死的5名儿童一样暴死街头。

……

政府有关部门也要讲良知良能了。无论是中关村弃婴还是兰考弃婴,如此惨烈的结局,作为社会的专门救治部门,对得起社会交给你们的沉重责任吗?对得起那些枉死的婴儿吗?亲生父母已经抛弃他们一次了,请不要以制度规定之名再将他们抛弃!

制度规定,并不是你政府不作为的借口,而且,政府应该确保制度供给跟得上时代脚步。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应该正视,应该好好去解决,不能永远这样欠账下去,需要明白的是:如果一个制度规定不能高效地挽救生命,反而误人性命的话,则这样的制度就是坏制度,相关规定就是坏规;如果一个制度不能集中利用最多的社会资源去做好事做慈善,则这样的制度就是恶制度,相关法律就是恶法。

政府应该好好反思,频频发生的弃婴,错在哪里?是社会制度还是人的问题?如果是制度,那么就应该着手修正制度,不能让制度成为我们集体犯罪的借口。如果是人,那么法律应得到严格的执行,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让恶人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好人不再担心做好人的成本,否则还会有谁去遵守法律呢,谁会去做好人呢?

弃婴,不仅是父母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需要全社会的合力,需要社会救助保障力度的加强,社会舆论的积极减压,相关教育的推广深入,弃婴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政府作为社会的“守夜人”,责无旁贷,但是,应该考虑转变观念了,全力迎接公民社会的到来,不要打击和压制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意愿和热情,让民众参与社会管理,把这个社会引起健康方向发展。

结语:中关村弃婴事件,是对我们的人性、亲情、价值观、行政能力等方面的考验。无辜的孩子夭折了,不到一天的生命,宣告我们都有罪:父母有罪,路人有罪,制度有罪,人人皆有罪。

我要告诉大家:“我们从来就不是旁观者,一直都是恶的同谋者”。要改变社会,就先改变自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天涯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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