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抛售潮”给反腐提供了契机

作者:张楠之 发表:2013-01-27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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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中纪委向中央通报“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新动向”,并称去年11月中旬以来,内地45个大中城市出现一股抛售豪华住宅、别墅等新动向;2012年12月以来,抛售豪华住宅、别墅等情况继续扩大,更改物业业主情况数以百倍上升,且部分业主为国家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高层。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所以,如果自己的收入来源合法,用合法收入购买的动产、不动产,无论它是简陋还是豪华,无论看起来朴素还是奢华,就也都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有关部门要求其进行财产申报还是将财产彻底公开,都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

但是,如果财产的来源是非法的,情形就会完全相反。别说是财产申报和财产公开,即使是一些传言带来的风吹草动,也会在拥有非法财产的公职人员和国企高层心中激起一片“涟漪”。特别是在当下诸多官员因房产问题被曝光而落马的情况下,住房信息联网共享所存在的被发现住房异常问题的可能性,便足以让他们“风声鹤唳”了。在这种情况下,抛售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对于反腐部门来讲,这股豪宅抛售风潮其实就是一个查处违规国家公职人员和国企高层的契机。所有的房产买卖都必须经过房产管理部门,所以,要想获得相关信息,绝非难事。问题只在于,各地各级相关部门反腐的决心、力度有多大。

抛售之后,回笼资金的去向也很值得关注。有些裸官或有外逃倾向的官员,可能会将资金转往国外——一些地方公职人员及其家属提取外币情况增多即是一个征兆——有些则会将房产或资金转到自己的亲属名下,但无论如何,无论是房产还是资金,都不可能无声无息地消失,都会留下种种痕迹。能不能对这些痕迹实现监控,考验的不仅是有关部门的技术,更是有关部门反腐的决心。

近期爆出的郑州“房妹”、神木“房姐”事件说明,一些拥有超强能力的人,不仅会拥有很多房产,还会拥有很多户口。这些户口使得他们在法律意义上拥有一套以上的身份,如果他们将自己的房产和非法资产全部转移到自己公开身份之外的身份名下,恐怕即便是个人住房信息实现了联网共享,相关部门也很难查出什么问题来。

所以,即便没有抛售记录,通过查证国家公职人员和国企高层名下的房产,也并不必然就会找到相应的证据。这说明,贪污腐败者的贪腐手法越来越有“技术含量”,防范查处的手法也越来越倾向于“狡兔三窟”,与此同时,反腐的手段也必须“与贪共进”,不能仅盯一时一地,而应进行系统化的反腐。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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