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将于明年1月2日开始受理「联邦技工移民计划」的申请,合资格的技工职业项目分为A类及B类,其中A类的17个职业,将以年收100个为限制,例如工程判头;而列在B类的26个职业则不受申请人数限制,例如在地下矿区工作的矿工以及钻井人员等。
所有43个符合技工移民资格的职业情况,已刊登在29日的《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上。
合资格申请「技工移民」的职业,主要集中在石油、天然气、矿业、及建筑行业、林木业,所需要的各类技术工人及监工(supervisor),一些中国申请人感兴趣的如铁工、焊工、水管工,及石油及天然井的钻井人员,被列在不限人数的B类行业。虽然B类行业不受单项申请人数的限制,但所有「技工移民」的总申请数,则不能超过移民部计划受理的3000个申请。能申请「技工移民」的职业,全是从全国职业类别(NOC B)当中挑出,然后再细分为A类(Group A)及B类(Group B)。
明年1月2日开始「技工移民」的申请要求包括:必须已获加国僱主聘用,或获各省发出合资格的证书,证明申请人一旦获准抵步,即可投入工作;申请人必须具备基本的英语或法语能力,至少要有两年相关技工的工作经验(海外),以及符合职业类别所指定的技能及工作经验。
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在类别当中的「监工」(supervisor),其实很多本身即是「技工」,即一些资深的技工,他建议中国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再三确认自己的职业,是否已在「技工移民」的职业项目内。
至于有关基本英语或法语能力的要求,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说,移民部只说对「技工移民」的英语要求较低,但到底低到哪一个等级,移民部则未公布。
李克伦表示,他认为技工必须具备工作场合应变所需的英文程度,例如打911电话或与其他同事进行生活日常或工作方面的沟通。他估计移民部稍后会有更明确的公布。